根据屏山县君山国有林场、新市国有林场的工作需要,拟采购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退化林修复)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56号)文件,我县应于2024年完成8000亩退化林修复工作任务,现需确定屏山县君山国有林场、新市国有林场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退化林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承担单位。
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二、资质、业绩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资质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见合同样本。
四、报价要求
控制价:不高于9.*元。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安全、验收、专家评审、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五、公开询价
本公开询价函及询价结果在“屏山县 (略) http://**”予以公告,公开询价函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3日17时00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参与报价。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
六、报价资料
⑴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2)报价函,(3)承诺函。
其中:⑴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3)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并加盖鲜章。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若因邮寄延误不能参与,后果自负。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报价函模板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