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九国道两侧05-03-03地块位于209国道东、 (略) 北,地块面积*.36平方米(2.61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北纬34.*°,四至范围:西至209国道, (略) , (略) ,北 (略) 。
该地块三 (略) 建设用地,调查地块曾作为湖滨果汁厂厂房及仓库。根据2021-100用地条件控制指标附图,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二零九国道两侧05-03-03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可知,本地块原用途为湖滨果汁厂厂房及仓库,2005年~2021年期间停业为建材仓库使用,地块目前为居住用地,地块四周设有围挡。
地块内当前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现象,2005年以前地块为湖滨果汁厂经营,2005年-2021年期间地块 (略) (略) 场配套仓库使用,存放建材类物品,对地块影响不大。针对2005年之前作为湖滨果汁厂生产经营过,本次调查对地块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根据PID检测结果6个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XRF和PID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地块周边邻近区域历史用途主要为居民楼、学校、天鹅湖湿地、道路,区域土壤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刺鼻性气味;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状有中国石化三门峡第三加油站,开发区家具城以及三门峡 (略) ,经污染识别该加油站、开发区家具城以及三门峡 (略) 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无明确的、可能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可满足居住用地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