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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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宁强县 (略)
宁强县汉源街 (略) 柏林驿村五组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汉源街 (略) 柏林驿村五组,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m2,新建一条年产#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车间、制砂原材料仓、成品库仓;辅助工程包含办 (略) 、其他配套设施、洗车台;公用工程主要包含给水、排水、供电、供暖制冷;储运工程包含干砂筒仓、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外加剂筒仓、石粉筒仓;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依托工程包含危险废物暂存间、食堂、化粪池、洗车台。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6%。
(略) 环境工程 (略)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