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流标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2日 18: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26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民大厦5楼) | ||
预算金额 | ¥2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惠、郭占霞、韩永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南湖安居北路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刘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惠、郭占霞、韩永朝*、* |
项目概况
2022年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流标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TZB-2023-302
项目名称:2022年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流标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台、件、套) | 合计金额(万元) | 备注 |
4 | 举高喷射类消防车(国产底盘) | 1 | 154 | |
8 | 有毒气体探测仪 | 27 | 47.0275 | |
可燃气体检测仪 | 27 | |||
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 | 2 | |||
电子气象仪 | 3 | |||
漏电探测仪 | 26 | |||
测温仪 | 16 | |||
激光测距仪 | 12 | |||
水深水温测量仪 | 2 |
合同履行期限:第四包签订合同后 90 日内交付货物;第八包签订合同后 45 日内交付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3.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标包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号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公章,*@*q.com,逾期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被接受,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民大厦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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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新 (略) 南湖安居北路1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周惠、郭占霞、韩永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郭占霞、韩永朝
电 话: 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