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衡水故城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 河北衡水故城县 | 国 (略) (略) | 河北圣洁环境 (略) | 该项目位于位于 (略) 故城县郑口镇贾黄村南约290m处。本项目为扩建220kV变压器1台(3#),变电容量180MVA。本期扩建的3号主变低压侧安装4×8Mvar无功补偿电容器。220kV、110kV侧本期均无出线扩建;10kV本期新增出线12回。 | 本项目属于原站界内的主变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属于农田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地势平坦开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区域主要为农田、道路及村庄,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主要植被为人工栽培植被及玉米、小麦等农作物。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站址周围无国家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项目区域内长年生活的动物主要为当地常见的较小的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及啮齿类等动物等。本项目施工期间,基础开挖、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会对项目区动物生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站址周围无天然珍稀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项目区域内长年生活的动物主要为当地常见的鸟类及啮齿类等,本项目施工主要位于站内,对周围动物影响较小,而且是可逆的。 本项目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 2934-2019)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日常站内仅有临时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废旧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运走处置,不在变电站储存;变电站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收集于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变电站站址四周工频电场强度满足4kV/m标准限值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100μT标准限值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