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国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 (略) (略) 完成了《南充仪陇张公35KV输变电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异议请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
联系人:唐先生#
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南充仪陇张公35KV输变电扩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