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2.2.4.3项规定:“1、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得2分,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级得5分。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2.2.4.6项规定:“自有资金 * 万{含}以上得 * 分;自有资金 * 万以下, * 万(含)以上得 * 分;自有资金 * 以下得5分。(投标人 (略) 出具的投标人名 (略) 帐户在投票截止日前 * 个月内任意 * 个自然月(按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不低于 * 天计算)的交易明细,并以交易明细中最低余额作为投标人自有资金的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