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城区( (略) 、 (略) )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第四批次)一期施工一标段-非开挖管道修复施工( (略) )工程现已具备非开挖管道修复施工专业分包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城区( (略) 、 (略) )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第四批次)一期施工一标段-非开挖管道修复施工( (略) )
2.建设地点: (略) (略)
3.本次招标内容:非开挖管道清淤、清除管道结垢、紫外光加热固化修复
4.资金来源:根据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照分包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5.招标限价:*.79元(不含税)
6.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中标人必须根据工程计划要求,做出履行整个合同内容的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服从总包对整个工程进度的调控与管理;中标人进度计划必须根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制定,必须经招标人确定方可实施,进场时间由*方提前一个星期通知。
7.招标范围: (略) 30米DN400、548米砖涵1000*1000mm、728米砖涵1500*1500mm清淤、清除结垢、紫外光加热固化修复。
7.1清单中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认真查看图纸要求及现场勘查确认工程量、工程范围。
7.2分包人应负责本项目清淤、清除结垢、非开挖管道修复(紫外光加热固化修复)工程的一切事宜,包设备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所有施工用主材及所有辅材、材料装卸、运输全由分包人负责,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施工质量需确保相关单位验收通过,确保本工程在管道内衬设计年限内不渗水。
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非开挖管道修复作业*级等级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技术负责人经验;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投标人近五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其余人员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自行配置)
5.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略) 列为失信被执 (略) 上截图并附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11月18日
2.获取方法:电子发送或纸质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略) 经营部;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小关沟1号
联系人:潘永恒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