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3日我局拟对抚顺 (略) 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通讯地址: (略) 东洲区虎西街15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抚顺 (略) 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东洲区哈达镇阿及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 (略)
四、环评单位
沈阳 (略)
五、项目概况
项 (略) 东洲区哈达镇阿及村抚顺 (略) 厂区内,利用原有的五座空锅炉房,建设4台0.7MW和1台0.35MW的燃生物质热水锅炉以及储运、公用、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 120 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32.3 万元。
六、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 环境 | DA001/锅炉烟囱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35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地表水环境 | 锅炉排污水 | COD、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 | 锅炉排污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鸡舍冲洗使用,冲洗废水进入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在污水储存池中,施肥季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 / |
声环境 | 燃生物质锅炉等 | 噪声 | 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燃生物质锅炉 | 锅炉炉灰 | (略) 综合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燃料 | 废包装物 | 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 ||
中和沉淀池 | 沉淀池沉渣 | 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除尘器 | 除尘灰 | (略) 综合利用。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指建设项目针对物料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物料及污染物跑、冒、滴、漏,以防止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确保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锅炉房作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防渗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防渗分区要求。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