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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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67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19 |
日期 | 2024-12-26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项目名称 | (略) 洛浦街新光快速东侧地块 |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洛浦街新光快速东侧地块 |
用地性质 |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2024-*及变更协议之一号 |
用地位置 | (略) (略) 洛浦街 |
建设位置 | (略) (略) 洛浦街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万*仟*佰***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84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7461.1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348.5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4-*)附件3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号执行。 |
附加说明 | 宗地范围内应由受让人 (略) 面积7461.16平方米、绿地面积4348.5平方米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后无 (略) (略) 政府指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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