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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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地块区域建设项目 | 天津 (略) | 项目共包含A、B两个地块,均位于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10p-05-06(a)单元 | 联合泰泽 (略) | 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将10p-05-06(a)单元内两个地块作为试点积极开展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根据《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将两地块看做一个整体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A1地块面积4.4769公顷,由银坤集团为主体建设银坤京津智造示范园项目; A2地块面积为4.4911公顷,拟引入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类企业,预计年产3亿片自发热产品、水凝胶贴、降温贴等产品;B地块面积6.533公顷,拟引入康复辅具制造类企业,预计年产义齿类产品25万副。 | 施工期 一般情况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运营期 (1)废气 A1地块无废气;A2地块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称重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覆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1-1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P1-2排放。 B地块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备喷砂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熔铸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2-1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P2-2排放。 经预测各排气筒尾气均可达标排放。未被收集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各地块生活污水均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 A1地块后续清洗废水通过高压灭菌锅进行灭菌后通过园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A2地块无外排生产废水;B地块清洗废水经自建沉淀槽沉淀后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 各地块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固体废物 本项目A地块、B地块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均不会造成二次污染。(4)噪声 各地块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本项目各地块厂界噪声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2023年03月31-2023年04月0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