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方商砼、水稳项目 | ||
建设地点: | 淇县西岗乡迁民路口东100米处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淇县西岗乡迁民路口东100米处,生产工艺:商用混凝土生产工艺:原料、进料仓、称量、输送、搅拌、成品。主要生产设备:稳定土设备、筒料仓、搅拌设备、输送机、砂石分离器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料场进行封闭,全封闭物料车间,车间顶棚配备喷干雾抑尘系统,确保有效降尘;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顶部呼吸除尘器处理排放;上料、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喷干雾用水蒸发耗散;搅拌用水进入产品;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设备冲洗用水沉淀后用于商砼搅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 主要生产设备噪音,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淀物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水稳料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行政服务股 | 受理地点: | 淇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