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2023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 (略) 2023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略) 2023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略) 、市有关文件要求,进 (略)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略) 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略)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机关、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推选一批组织管理科学规范,源头管理、投放管理精准示范、监督管理有效执行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本地区、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提升。到2023年底,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10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5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二、具体措施
(一)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公共机构既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志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不一致的,2023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更新。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并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二)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要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家具,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
(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2023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从源头上遏制“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减少塑料垃圾的产生。
(四)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持续改进用餐服务方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推进公共机构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市机关事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细则》,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五)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努力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推选一批优秀志愿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助力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三、评价标准
市机关事 (略) 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按照《 (略)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附件2),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完成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并可命名为“ (略)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与党建相结合。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真正纳入到党建工作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与党建相结合的活动,可以通过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责任分工。要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与组成人员,设置垃圾分类督导员,监督做好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利用新闻媒体、抖音短视频、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宣传栏、公示牌,集中投放点张贴投放指南,并定期在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及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查漏补缺。市机关事务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
附件:1.20 (略) 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
2. (略)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1
20 (略) 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责任单位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党史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卫健体委、市公安局、 (略) 、市民政局、市妇联、市科协、市人防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略) 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水利局、 (略) 监狱、市编办、市委机要局、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委老干局、 (略) 、市乡村振兴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疾控中心、市行政审批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卧龙综保区、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供销社、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油田教育中心、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社科联、 (略) 、市文联、市医疗保障局、市档案馆、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中医药发展局、市鸭河口水库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市委党校、南水 (略) 、 (略) 、南阳经贸学校、南阳医专、 (略) 、南阳幼儿师范学校、宛东中等专业学校、宛北中等专业学校、宛西中等专业学校、南阳开放大学、南阳工业学校
附件2
(略)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细则 | 得分 | |
组 织 管 理 (40) | 1.制订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分) | 1.1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4分) | 实施方案中明确管理部门得2分;明确管理职责得2分。 | |
1.2设定垃圾分类工作目标(2分) | 实施方案中目标科学明确得2分。 | |||
1.3提出垃圾减量化措施(4分) | 实施方案中垃圾减量措施1项得2分,总分不超过4分。 | |||
2.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10分) | 有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安排得3分;召开1次推进会(交流会、观摩会等)得3分,总分不超过7分。 | |||
3.实行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8分) | 有激励约束制度得5分;有落实制度材料得3分。 | |||
组 织 管 理 (40) | 4.垃圾分类日常管理(12分) | 4.1按要求开展本单位(系统)垃圾分类监督检查(6分) | 每月组织本单位(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的得1分,最高6分。 | |
4.2垃圾容器的收集物与分类标识相符(6分) | 分类标识清晰准确得2分;随机选择一定数量垃圾容器现场检查,以投放准确的容器数量占抽检容器总数的百分比计分(计算基数为4分)。 | |||
源 头 减 量 (16) | 5.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4分) | 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的得4分。 | ||
6.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4分) | 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得4分。 | |||
7.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4分) | 有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的措施制度的得4分。 | |||
8.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4分) | 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制度的得4分。 | |||
宣 传 教 育(14) | 9.经常性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4分) | 有3处及以上常设垃圾分类宣传图文得2分;开展1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得2分,总分不超过4分。 | ||
10.开展垃圾分类制度、知识教育培训(6分) | 开展1次教育培训活动得3分,总分不超过6分。 | |||
11.组织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识考试(4分) | 组织垃圾分类知识考试的每次得2分,总分不超过4分。 | |||
投 放 收 运 (30) | 12.分类投放(15分) | 12.1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8分) | 按规定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得8分,未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容器的每处扣1分。 | |
12.2楼层垃圾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南(4分) | 垃圾分类指南设置合理、到位得2分,内容准确、标识清晰得2分。 | |||
12.3院区设置有垃圾分类指导牌(3分) | 有垃圾分类指导牌得2分,内容清晰全面得1分。 | |||
投 放 收 运 (30) | 13.分类收运要求(15分) | 13.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有收运台账(4分) | 有害垃圾能够单独存放得2分;收运记录完整详实的得2分。 | |
13.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有收运台账(4分) | 与具备资质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的得2分;收运记录完整详实的得2分。 | |||
13.3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处理,按照规定与回收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有收运台账(4分) | 与具备资质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的得2分;收运记录完整详实的得2分。 | |||
13.4建立其他垃圾分类清运台账(3分) | 有其他垃圾分类清运台账,记录完整详实得3分。 |
(略)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