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危险废物收储中心技改项目 | (略) 苏 (略) 32号 | (略) (略) | (略) 苏 (略) 32号 (略) 内进行技改,新增收储、转运HW08(900-214-08)2000吨,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代码进行调整。项目建成后,全厂年收储、转运废机油共3000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吨。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储罐有机废气经储罐呼吸孔收集,再一起经“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科 (略) ,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 4、固废:废活性炭、沾染废油的废抹布、拖把以及其他劳保用品、废属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