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上报的《剑川县公益性公墓 (略) 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及《关于请求批复剑川县公益性公墓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剑民字〔 * 〕31号)请示材料已收悉。项目于 * 年9月27日组织 (略) 门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结合专家意见,经认真研究,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编制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云南省殡葬改革的重点将向农村延伸,并规划 *** 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在火化区规划建设骨灰公墓,解决边远山区群众死亡后的遗体火化问题;对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农村地区,也要因地制宜地划定荒山瘠地作为公益性遗体公墓,从而规范农村村民的丧葬问题,严禁乱埋乱葬。同时,将大规模清理取缔活人墓及空墓穴,并有计划地将现葬于耕地良田中的坟墓统一迁进公墓。落实《云南省县级火葬设施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健康持续发展,《云南省县级火葬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加大投入把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重点完善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略) 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 (略) 络, (略) 会基本殡葬需求。殡仪服务设施不足或年久失修的,要尽快新建或改造修缮。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剑川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是新形势 (略) 会、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略) 会福利 (略) 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剑川县公益性公墓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建设地点:剑川县8个乡镇。
三、项目代码: *** -01- *** 。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 (略) 乡公益性公墓,项目规划建设墓穴 * 座、生态葬、 (略) 道路、排水沟、挡土墙、砖砌台阶、绿化等,建设墓穴可满足5年使用;2.剑川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规划建设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羊岑乡、马登镇、老君山镇、弥沙乡、象图乡等八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墓穴 * 座、生态葬、 (略) 道路、排水沟、挡土墙、砖砌台阶、绿化等,建设墓穴可满足5年使用。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 .87万元,其中,申请省、州福彩公益金 * 万元,县级财政资金 * 万元,乡镇自筹资金 * .87万元。
七、建设年限: * 年10月至 * 年12月。
八、招标事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后续工作,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 *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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