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消防检测和电气检测定检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DFA-*-*)
一、内容: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原内容为:2.3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内,合同期内每季度对长春机场消防系统全部设施设备、长春机场各建筑楼宇电气防火进行检测。
现更正为:2.3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对长春机场消防系统全部设施设备、长春机场各建筑楼宇电气防火进行检测。
供应商资格要求
原内容为:
3.2 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认证通过并公布(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更正为:
3.2 供应商应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中备案,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 (略)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地 址: (略) 顺义 (略) 国翼中心 11 号楼 3 层 联 系 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
电子邮件: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