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 1、废气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表4-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污环节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产生 | 排放形式 | 治理设施 | 污染物排放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t/a | 工艺 |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性技术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量 t/a | 锅炉烟气 | DA001 | 颗粒物 | 13970.8 | 54.2 | 有组织排放 | 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 | 除尘效率为99.76% | 是 | 33.53 | 0.09 | 0.13 | 二氧化硫 | 38.69 | 0.15 | 38.69 | 0.10 | 0.15 | 氮氧化物 | 260 | 1.01 | 260 | 0.70 | 1.01 | 干燥、制粒工序 | DA002 | 颗粒物 | / | 3.35 | 袋式除尘器 | 除尘效率为99% | 是 | / | 0.02 | 0.03 | 料仓输送 | / | 颗粒物 | / | 6.25 | 无组织排放 | 采取车间密闭、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 | / | / | / | / | 1.875 | 装卸 | / | 颗粒物 | / | 1.5 | / | / | / | 0.31 | 0.45 | 上料及出料 | / | 颗粒物 | / | 1.5 | / | / | / | 0.31 | 0.45 | 成品装袋 | / | 颗粒物 | / | 少量 | 车间密闭 | / | / | / | / | 少量 | 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2。 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高度/m | 内径/m | 温度/℃ | 类型 | 地理坐标 | DA001 | 锅炉排气筒 | 30 | 1 | 100 | 一般排放口 | E:124.* N:51.* | DA001 | 车间排气筒 | 16 | 0.3 | 100 | 一般排放口 | E:124.* N:51.* | (1)锅炉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锅炉烟气,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本项目1台2t/h导热油锅炉,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除尘效率为99.76%,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为生产锅炉,主要用于生物质颗粒的干燥环节,锅炉每天满负荷运行8小时,年运行180天,因此锅炉年运行1440小时。本次1.4MW锅炉满负荷运行计算,以0.7MW锅炉发热量约为60万kcal/h,则本项目锅炉满负荷运行发热量为120万kcal/h,锅炉年运行1440h,热效率按80%计;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3168kcal/kg(参照附件生物质颗粒检验报告)。经计算,本项目锅炉燃料量为681t/a。 锅炉烟气源强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规定的计算方法:物料衡算法。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4.4.2.1“料/堆场采用全封闭型式、储罐采用密闭容器的,废气无组织源强可忽略不计”,因此本项目燃料及灰渣均暂存在为封闭式车间内,产生的无组织源强可忽略不计,本次不再对其进行分析。 a.颗粒物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EA——核算时段内颗粒物(烟囱)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取值681t; Aar——收到基灰分质量分数,%,取值14.78%; dfh——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取值45%; ηc——综合除尘效率,%,项目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取值99.76%; Cfh——飞灰中的可燃物含量,%,根据《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GB/T15317-2009),取值15%。 经计算,本项目锅炉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13t/a,排放速率0.09kg/h,排放浓度33.53mg/m3。 b.二氧化硫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ESO2——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取值681t; Sar——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取值0.03%; 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取值10%; ηs——脱硫效率,%,取值0%; 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而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取值0.4。 经计算,本项目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5t/a,排放速率0.10kg/h,排放浓度38.69mg/m3。 c.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ENOX——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t; ρNOX——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3,根据《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7-2021),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炉膛出口浓度范围为120~400mg/m3,本次评价取260; ηNOX——脱硝效率,%,0。 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3,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附录C中C.2、C.3计算: 式中: Vo——理论空气量,m3/kg; Car——收到基碳的质量分数,%;取值36.52。 Sar———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取值0.03。 Har——收到基氢的质量分数,%;取值4.08。 Oar——收到基氧的质量分数,%;取值32.35。 经计算,理论空气量Vo为3.252m3/kg。 1kg固体或液体燃料产生的干烟气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VRO2——烟气中二氧化碳(Vco2)和二氧化硫(Vso2)容积之和,m3/kg; Car——收到基碳的质量分数,%,取值36.52; Sar——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取值0.03; VN2——烟气中氮气量,m3/kg; Nar——收到基氮的质量分数,%,取值0.54; V0——理论空气量,m3/kg; Vg——干烟气排放量,m3/kg; α——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燃煤锅炉的规定过量空气系数为1.75; 经计算,本项目锅炉干烟气排放量Vg=5.693m3/kg 则锅炉年烟气排放量为*Nm3/a;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1t/a,排放浓度为260mg/m3,排放速率为0.70kg/h。 综上所述,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量为0.13t/a、0.15t/a、1.01t/a。排放浓度为33.53mg/m3、38.69mg/m3、260mg/m3。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76%)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要求。 (2)干燥、制粒工序粉尘 本项目干燥、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锯沫采用干燥、造粒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6.69×10-4吨/吨-原料,进入加工工序的总锯沫量为5000t/a,废气量为5000m3/h,颗粒物产生量为3.35t/a,产生速率为2.32kg/h,制粒机位于封闭的厂房内,设备均封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由1根16m高的排气筒排放,因此颗粒物排放量为0.03t/a,排放速率为0.02kg/h。 (3)输送粉尘 ①料仓输送粉尘 本项目干燥后的锯沫输送至料仓内,输送管道密闭,输送产生的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转运和输送产尘系数为1.25kg/t,锯沫输送量为5000吨,则粉尘产生量为6.25t/a;生产车间位于封闭的厂房内,设备均封闭,产生的废气采取自然沉降、封闭车间、洒水降尘的形式,可减少约70%颗粒物的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由仓顶排放,粉尘排放量为1.875t/a。 ②输送机粉尘 本项目输送机密闭,且位于封闭的厂房内,原料在输送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 (4)装卸粉尘 本项目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卡车装卸粉尘系数为0.3kg/t,本项目装卸原料量5000吨,粉尘产生量为1.5t/a,装卸时间约为1440h/a,粉尘产生速率为1.04kg/h,原粮装卸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采取车间密闭、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可减少约70%颗粒物的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45t/a,粉尘排放速率为0.31kg/h,采取以上降尘措施减少了装卸时产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5)上料及出料粉尘 生产设备上料口及出料口产生的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装卸粉尘系数为0.3kg/t,本项目上料原料量5000吨,粉尘产生量为1.5t/a,工作时间约为1440h/a,粉尘产生速率为1.04kg/h,上料及出料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采取车间密闭、减小上料高度等降尘措施,可减少约70%颗粒物的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45t/a,粉尘排放速率为0.31kg/h,采取以上降尘措施减少了上料及出料时产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6)成品装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成品的秸秆颗粒在装袋前,先进行了筛选分离,分离出未被挤压成型的原料及粉尘,因此在装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小。 (7)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体现为袋式除尘器故障,处理效率按50%计。如突然发现排放速率或排放浓度异常,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维修除尘器,使环保设施正常工作。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3。 表4-3?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物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浓度(mg/m3) | 非正常状况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是否达标 | 排放 去向 | 导热油锅炉颗粒物 | 37.64 | 13970.8 | 处理效率50% | 18.82 | 6985.4 | 否 | DA001 | 2、大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4-4废气自行监测计划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废气 |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1次/月 | DA002 | 颗粒物 | 1次/月 | 厂界 | 颗粒物 | 1次/季度 | 3、达标排放分析及废气排放环境影响 导热油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除尘效率为99.76%,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53mg/m3,排放速率为0.09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要求。 本项目干燥、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由1根16m高的排气筒排放;输送产生的粉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上料及出料产生的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减小上料高度等降尘措施;成品的锯沫颗粒在装袋前,先进行了筛选分离,分离出未被挤压成型的原料及粉尘,因此在装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小;通过以上措施减少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及合理布局,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0.64t/d,115.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干燥机、颗粒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噪声在70~80dB(A)左右。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5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噪声源 | 产生强度/dB(A) | 降噪措施 | 排放强度/dB(A) | 持续时间/h | 工艺 | 降噪 效果/dB(A) | 干燥机 | 80 | 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降低20dB(A) | 60 | 1440 | 颗粒机 | 70 | 50 | 2、监测计划 表4-6噪声自行监测计划 类别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噪声 | 昼夜间噪声等效A声级 | 厂界外1m处,东南西北共4个点,高度1.2m以上。 | 1次/季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应分析厂界噪声及保护目标达标情况,经噪声源强分析,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降噪后厂房外声源均可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运输线路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输路线为厂区东侧的村路至国道G111,评价范围内沿线共有1处环境敏感点,本项目运输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交通噪声及扬尘。 表4-7 运输路线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 | 保护要求 | 新林镇 | 绕过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类标准 | (1)运输噪声影响分析 运输车辆行驶噪声源强约为70dB(A),对运输交通噪声,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应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应限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22:00—次日6:00禁止运输工作,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产生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沿线村屯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本项目产品运输均在昼间进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杜绝超载现象,按期保养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在经过沿线敏感目标时控制行驶速度,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输沿线公路交通噪声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输道路扬尘影响 本项目运输路线所经过敏感点行驶的道路为水泥路面,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铺装道路扬尘源排放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本项目运输车辆行驶1km产生的道路扬尘质量为11.5g/km。本项目运输过程中要加强道路养护,保障路面平整,控制汽车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可有效降低汽车运输的起尘量,运输产生的扬尘对穿越村庄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五)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杂质(代码254-002-99)、废布袋(代码254-002-99)、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代码254-002-99)、废导热油(代码900-249-08)。 本项目生活垃圾按照0.4kg/人?d计算,职工10人,生活垃圾量为0.72t/a;杂质产生量为5.4t/a,废布袋产生量为0.1t/a,以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54.07t/a,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产生量为0.5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表4-12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 产生环节 | 固体废物名称 | 固体废物属性 | 产生量 | 物理性状 | 贮存方式 | 处置量 | 最终去向 | 生活 | 生活垃圾 | / | 0.72t/a | 固 | 桶装 | 0.72t/a |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产车间 | 杂质(代码254-002-99)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5.4t/a | 固 | 袋装 | 5.4t/a | 废气治理 | 废布袋(代码254-002-99) | 0.1t/a | 固 | 袋装 | 0.1t/a | 收集粉尘(代码254-002-99) | 54.07t/a | 固 | 袋装 | 54.07t/a | 回用于生产 | 生产车间 | 废导热油(代码900-249-08) | 危险废物 | 0.5t/a | 液 | 密封 | 0.5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2、环境管理要求 (1)生活垃圾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②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工业固体废物 ①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密封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六)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原料和工艺均不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品,本项目生产车间、库房均采取了硬化地面,及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因此,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七)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 (八)环境风险 1、风险调查及风险源分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的临界量,本项目厂区储存、使用、运输均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2、影响途径 生产过程中环境风险主要来自车间内火灾风险、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失效引起的环境事故风险。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车间厂区地面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涉及的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当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待环保处理设施故障消除后方能恢复生产。配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设施,以扑灭初期零星火灾;发生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及时指导和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事故危害降到最小,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企业、园区以及上级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 4、风险评价结论 通过对本次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风险是来自车间内火灾风险、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失效引起的环境事故风险。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在做好以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