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大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升级改造项目
鄂东大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东大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湖北鄂东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是沪渝国道和大广高速在湖北东部跨越长江的共用过江通道, (略) 交通重点建设工程,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全面建成通车。鄂东长江公路大桥起自黄冈浠水县,接黄梅至黄石高速公路,于浠水唐家湾附近跨越长江(即艾家湾桥位),止于黄石,接黄石至武汉高速公路。路线全长 14.530km,跨长江大桥全长 5.89km,由北岸滩引桥、主桥、南岸滩引桥组成,其中主桥为(67.5+67.5+67.5+72.5)+926+(72.5+67.5+67.5+67.5) m 的双塔混合梁斜拉桥,凤翎式结构,南塔高 236 米,北塔高 242.5 米。斜拉索 4*30*2=240 根。大桥设计速度 100km/h,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I 级。路基及桥梁宽度:33.5m(沪渝、大广共用段 6 车道)、24.5m(黄黄高速公路利用段 4 车道)、24m(武黄高速公路利用段4车道)。全线设散花、花湖两处互通立交;设监控管理中心一处,匝道收费站两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置1个标段:JKJC-1标段。
(1)更换原有健康监测系统已损坏的传感器及设备;(2)按照《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 1037-2022)第6.3.1章节对斜拉桥监测内容的规定,对现阶段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车辆荷载、车流量监测、支座位移和梁端转角等监测内容;(3)更换原有健康监测系统已损坏的采集与传输设备。具体详见鄂东大桥健康监测系统三期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文件。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建设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质保期:2年(自交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企业业绩 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企业信誉 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http://**.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http://**.cn/)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9 日至2023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
4.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交文件费时请一定注明缴费单位,同时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绑定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31 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10 月 31 日9时30分(说明: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略) 朝阳区 (略) 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鄂东 (略)
地址: (略) 黄石收费站
电话:0714-*
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
电 话: 010-*、*
传 真: 010-*
联 系 人:赵先生、刘女士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资质等级要求
JKJC-1标段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影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的彩色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JKJC-1标段 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注:1、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工程名称、完成时间、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中体现考核指标的关键信息页、验收证书或履约证明文件)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如通过“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符而使得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对应业绩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JKJC-1标段 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JKJC-1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近五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交通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书、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履约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 | G** | 标段名称: | 健康监测系统三期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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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10-09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16 17:00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3-10-21 09:30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3-10-21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0-31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10-31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