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3-05
皮山健康个体诊所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新疆和田地区皮山 (略) 11-12号,北纬:37°34′13″;东经78°16′59″ 。 | 190 | ||
新疆 (略) | 衣地热斯·买买提 | ||
50 | 5 | ||
2024-04-05 | |||
新建 | |||
该诊所一楼设有大厅(导医台)20平方米,医生办公室和药房各20平方米,垃圾暂存点14平方米, (略) 长办公室15平方米、输液室18平方米、抢救室15平方米、输液大厅35平方米、配药室15平方米、处置室10平方米,一二楼共有2个走廊各有4平方米, (略) 床位。 | |||
其他措施: 废弃主要为医疗废物,生 活垃圾,消毒池散发的异 味,将我们确保所产生的 医疗垃圾与医疗废物处置 公司签订合同,交给专业 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日产 日清,通过加强卫生管理 ,加强通风,减少异味的 产生量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排 放至城区污水下水道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本诊所已安装臭氧消毒全 自动医疗污水处理设备 ,所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盥 洗废水经过已安装的臭氧 消毒全自动医疗污水处理 设备,达到《国家医疗污 水排放标准》* 2005标准后通过排水管排 放至城区污水下水道 |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通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380号要求进行管理,使用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定期移交和田玉洁 (略) 处置清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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