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陂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连平县陂头镇市级典型镇示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连平县陂头镇市级典型镇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连平县陂头镇圩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陂头镇圩镇升级改造街道人行道、排水设施、路边停车位总长约1公里,圩镇客厅建设面积65.28平方米,圩镇主街道外立面提升*.9平方米,镇标建设1处,公共厕所形象升级改造2处, (略) 面提升改造2处和1座便桥,高速 (略) 灯69盏,国道风貌提升328米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元,其中:工程费117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元、预备费37.*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 (略) 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中安排外,不足部分在后续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并按 (略) 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