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理软件项目
一、项目内容
研发一套具有数据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具有传感器数据的接收、存储、管理、结算及结果显示、外发等功能,支撑完成无人机集群飞行比测过程中集群行为监测、评判、记录等功能。
2.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产品交付。
3.交付地点:智 (略)
4.谈判单位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 (略) 给予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 谈判单位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6.谈判单位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谈判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响应,谈判单位应为产品的研制或生产厂商。
9.谈判单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文件;
(二)项目资格条件
1.通过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若已办理质量体系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两证合一”,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及副本,可不提供此证。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 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 领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起到2024年6月18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略) 采购中心陈乌日娜联系领取谈判文件。
(二) 领取地点: (略) 石景山 (略) (略) 4号楼。
(三)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 现场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谈判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须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谈判单位应于开标当日上午8:00-9:00递交响应文件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略) 采购中心将予以拒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