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1.5亿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和减震橡塑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 (略) 8号。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12-*-04-05-*)。购置橡胶成型机、开炼机、注塑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亿套新能源汽车驱动橡塑制品的生产能力。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表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预成型废气、硫化废气、二段硫化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两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排气筒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预成型废气、硫化废气、二段硫化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表6相应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和表2相应标准限值;注塑环节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表9相关标准限值;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循环冷却水、切削液配制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清洗废水、水煮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 (略) 纳入辖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中3级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油、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厂区分区防渗、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5)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