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平县庄里试验区中水回用灌溉系统建设项目 |
| (略) 富平县庄里试验区中心城区 | | 53667 |
| 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 | 杨毛 |
| 10087.66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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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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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规划城区内16条主要道路布设中水管网累计42.63km,管径为dn160-dn315mm。其中:中水主干管16492m,管径dn315mm;中水干管8585m,管径dn200mm;中水支管17553m,管径dn160mm。管材采用PE100管材。每隔200m设置一处取水栓和阀门井,共设置213个。同时在道路绿化及周边其他绿地中建设自动喷灌设施,浇灌面积约40000㎡。2、石川河公园:沿石川河公园布设中水干管5000m,管径dn200mm;公园绿地内布设中水支管6000m,管径dn110mm;设置取水口180个;建设自动喷灌设施,浇灌面积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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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其他措施: 对于有些易于产生灰尘的材料制定可靠的措施,如水泥、细砂、石料等的保护和使用等,需作防尘处理或密封存放。在易于产生扬尘的天气应保持路面湿润,防止车辆出入时的扬尘污染,易引起尘害的运料车和细料堆应予以遮盖,防止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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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泥浆或砂浆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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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渣石料,应本着因地制宜利用的原则,首先应尽量为本工程本身利用,以便减少占地和节约工程费用。多余部分应由工程建设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为本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选择合适地点作为弃场,及时将各种建筑垃圾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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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循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当采用有减振消声装置的机械,避免在干扰群众休息的时间进行施工,同时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及同时施工作业的施工机械数量。此外,本项目施工地点远离居住区,基本不会对群众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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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