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常环函﹝2021﹞1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常 (略) 园区工业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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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常 (略) 园区工业供水项目 | 常 (略) (略) (略) (略) 西北侧 | 常德 (略) | 湖南省 (略) | 常环经建告〔2025〕1号 |
(略) (略)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