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就“历史婚姻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寻甸县民政局历史婚姻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要求,对寻甸县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信息化服务。项目内容包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充完善、数据校核、数据修订与补录及全文扫描上传至《云南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三)项目预算: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6月10日止。
二、项目要求
(一)符合《云南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并上传通过。
(二)服务单位需与采购方签订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保密协议,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档案、资料的内容、信息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的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四)为了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需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全程管控,负责项目进度、质检和保密等管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近两年来完成过的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的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四)提供 (略) 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档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复印件。
四、报价资料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4.单位简介(包含相关资质证书或等级证书、内控管理制度、近三年所获荣誉、同类服务经验及履约评价、诚信承诺函等内容);
5.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及持有资质证书情况介绍;
6.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询价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五、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7时。
报送地点:仁德 (略) 35号民政局社会事务科207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寻甸县民政局五楼小会议室
七、评选方式
由寻甸县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取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八、结果通知
评定结果在寻甸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议异则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网站上公示告知,评审结果按寻甸县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清红
联系电话:0871-*
附件:寻甸县民政局采购项目清单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寻甸县民政局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分类 | *余对 | 根据民政婚姻登记业务办理要求进行分类 |
2 |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系统 | 完成电子档案入云南省婚姻登记数据库进行归档 | |
3 |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数据校核 | 根据云南省婚姻登记系统的规定要求将录入的档案信息和扫描的电子文件信息进行关联上传婚姻登记系统,对案卷中卷内文件的挂接情况和每一页图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进行记录。 | |
4 |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数据修订与补录 | 对纸质档案与系统电子档案不匹配的数据进行手动修订和补录,使纸质档案与系统电子档案数据能一一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