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东至 (略) 新建综 (略) 、康养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尧渡镇洁源城 |
建设单位: | 东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东至县尧渡镇洁源城,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九、卫生 84-108-医院841-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洁源城8幢楼(2F整层)、9幢楼(-1F、1F,8F,9F),该栋楼为商业综合用房,非住宅居民楼。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综 (略) 布置 (略) 床铺,购置CT机1台,DR机1台,彩超1台,胃肠镜1台,大众化等设备。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21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东至县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有关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检验、口腔单设2个预处理设施(各容积为30L,30min消毒预处理)与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能力20t/d)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东至国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尧渡河。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东至国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尧渡河。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设在地下-1F,恶臭加强密封,喷洒除臭剂,采取新风系统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通过烟囱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汽车尾气,地上车位敞开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病房消毒异味自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沉渣、紫外灯管暂存于40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污水处理池与危废暂存间防渗。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