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2.招标人:赣州开 (略)
3.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
5.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14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23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16714.43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为171.62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设计主要围绕提升郭大力故居及周边的建筑风貌,提升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体现郭大力故居的红色文化底蕴。设计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村民居住区的村宅立面提升改造;另一部分是新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分为传承红色基因教学基地建筑群地块和游客服务中心(兼做村委会)地块。传承红色基因教学基地主要以展示郭大力生平事迹为主,并运用声、光、电、图、实物等多方面来表现郭大力翻译《资本论》的成就。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本项目要求拟派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须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装修专业负责人提供(装饰装修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师)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绿化专业负责人提供(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设计或景观设计或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8)《投标资格审查表》
注: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为退休人员的 ( 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 ) , 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3、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列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07月27日。
2.投标文件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
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2.2开标地点: (略) 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cn/gzsxzsp/c*/*/c885fdbb*ac83562a58455f0306.shtml。
招标人:赣州开 (略)
办公地址: (略) 经开区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经开区
联 系 人:应女士??????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赣州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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