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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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化德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标准化养猪场项目 | 化德县 | 化德县 (略) | 内蒙古利永贞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 (略) 化德县长顺镇德善村,建设2座猪舍 (略) 理区、综 (略) 等,年存栏育肥猪4000头、出栏8000头。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6.07%。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运输过程规范、物料堆存妥当、施工废水及固 (略) 置,避免粉尘、废水、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科学喂养、通风换气、及时清除粪污、喷洒除臭剂、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提高恶臭去除效率。 (三)按照雨污分流制排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尿经固液分离后与猪舍冲洗废水以及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排至黑膜沼气池发酵后作为液体肥料还田,冬储夏灌。对重点污 (略) 和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如未达到对应的防渗性能指标要求,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降低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风险。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猪粪固液分离后,清运至堆肥场堆肥,用于还田;病死猪暂存至病死猪暂存间冷冻柜,委托内蒙古利德畜 (略) 进行 (略) 理;医疗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理,临时贮存要同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生活垃圾定期按照环卫部 (略) 理处置。 (五)还田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相关规定,还田利用执行《畜禽粪便 (略) 理技术规范》(GB/T(略))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略))。项目须配套足够面积的土地和足够容量的暂存场所,建立畜 (略) 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并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避免畜禽粪污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控制噪声污染。对运营期的固定噪声源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厂区内绿化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1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