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 (略) 林业改革 (略) 级总林长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水平,着力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林长制考 (略) 第一的佳绩, (略) 林长制从“有名”向“有为”“有效”的转变。根据《 (略) 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 (略) 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效〔2023〕3号)、《 (略) 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等规定,市 (略) 林长制协作单位于2023年12月下旬,通过数据采集和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各镇(街道)2023年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略) 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西园街道(99.9分)、深沪镇(99分)、紫帽镇(97.1分)、灵源街道(96.6分)、英林镇(96.6分)、永和镇(96.5分)、新塘街道(96.2分)、青阳街道(95.89分)、内坑镇(94.5分)、金井镇(94.2分)、磁灶镇(94.1分)、陈埭镇(93.1分)、龙湖镇(93.1分)、罗山街道(92.9分)、安海镇(91.1分)、梅岭街道(90.63分)、东石镇(90.6分)、池店镇(90.53分)、西滨镇(90.24分)考核成绩均为优秀。考核材料整理较规范、完整,值得借鉴的有:西园街道、灵源街道、磁灶镇、青阳街道。2 (略) 各镇(街道)实现主要山体“零”火灾,其中西园街道、深沪镇森林防火工作表现突出,被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作为典型案例予以肯定并通报表扬。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与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林长制5项配套制度中部分制度没有执行落实到位,个别村(社区)林长没有开展巡林活动,林业创新做法、典 (略) 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林业资金投入未落实到“最后一米”。部分镇(街道)对林业资金使用不够重视,提供镇级财政专项投入佐证材料不够准确,存在上级林业资金未及时支出使用或支出进度达不到要求等。
三是野动与古树名木保护不够重视。部分镇(街道)没有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巡查,《禁猎通告》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树木管护不够全面,问题整改没有闭环执行到位,存在数量减少现象。
四是森林图斑查处不够有力。破坏林地或林木资源仍有发生,违法图斑整改和治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复绿植被成活率低,森林督查工作不力,整改质量不高,存在涉林案件反弹回潮现象,部分镇(街道)在赋权范围内对破坏森林等行政案件未依法查处。
五是基层队*建设管理有待强化。部分镇(街道)未按标准建立专业森林防火巡护和火灾扑救队*,对护林员的培训未落实,护林员的日常巡护率还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略) 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扎实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智赋能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积极创建林长制工作示范乡镇,推进“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建设。要对照督查考核情况,加强总结提升,举一反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补齐林长制工作短板。要严格开展对下一级林长制的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略) 林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略) 林长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