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无尘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无尘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 | (略) 蓟州区隆源 (略) | 蓟州区许家台镇新房子村东南、 (略) 东侧 | 乐航(天津) (略) | (略) 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关于对 (略) 新建无尘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蓟审批一[2020]173号)。 (略) 蓟州区隆源 (略) 于2022年12 (略) 内的 (略) 、 (略) (略) 、天津兴台 (略) (略) 三家公司, (略) 内无其他单位,厂院的管理使 (略) 蓟州区隆源 (略) 。现“无尘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 (略) 蓟州区隆源 (略) 运营,产品为石子、砂子、细粉,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由于运营期间,北车间产出石子粒径满足客户要求,而东车间产出的砂子、细粉粒径偏大,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略) 蓟州区隆源 (略) 拟投资*元,建设“无尘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在东车间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1台给料机、2台制砂机、2台振动筛、1台重型破碎机,对北车间中间产品进行深度加工,使其达到相应粒径要求。北车间不做调整。东车间占地面积为2650平方米,本项目改造后全厂劳动定员不变,工作制度不变,工艺流程不变。为保证产品品质,本项目单位产品加工时间较技改前时间更长,本项目建成后,砂子产量由*t/a降为*t/a,细粉产量由*t/a降为2.*t/a。项目环保投资13.*元 | 1、重型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依托东车间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23.5m高排气筒P2排放。 2、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 / |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