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综合雾霾影响的能见度预报产品技术开发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技术开发 挂牌起始日 2023-08-02 挂牌截止日 2024-07-31 技术领域 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标的技术内容、形式和要求 技术内容 二次开发或新用途开发;具有新功能、新理念的研发设计服务 技术形式 技术秘密 简介 (略) 气象局华东区域天气模式预报的云水、雨水等水成物和大气化学模式预报的气溶胶,实现综合雾霾影响的能见度多因子预报。算法综合考虑各种大气粒子,即气溶胶和雾等水成物对能见度的影响。可提供华东区域9公里分辨率未来72小时的能见度格点预报产品。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256 - 申请方主体信息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法人名称 (略) 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晓峰 注册地(地址) (略) 徐汇区蒲西路166号 注册资本(万元) 3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经营规模 中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U 联系人 杨通晓 电话 * 邮箱 联系地址 - 意向交易条件
意向合作方式 许可使用;合作开发 简介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意向受让登记表》等。 3、挂牌到期后,上海技术交易所向转让方出具书面函件告知受让意向方征集情况,反馈受让意向及方式,并安排后续交易流程。 拟投入资金额度及方式 资金额度 面议 投入方式 资金用途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方承诺函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意向发布的项目权属关系清晰,我方对该项目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3、如我方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按照技术交易的有关规定及按照技交所的交易规则,优先在技交所完成项目交易。
4、我方同意技交所通过网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对外推介。
如我方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技术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