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1
项目名称:航谷动力航空发动机燃烧室部件智能化生产线暨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场地扬尘、机械设备废气及汽车尾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加强场区和挖掘作业时的洒水抑尘工作,设置施工围挡,易飞扬物料及建筑材料堆放应采用篷布进行覆盖。通过选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机械车辆,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减少非正常作业下尾气的排放。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应当通过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涂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项目场地地基开挖等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工具冲洗、机器、车辆保养等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临时排污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设备运转,施工单位应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93-2011)相关限值以内,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含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块、废钢筋、设备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实现挖填平衡,不外弃方,表土全部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物搭棚临时堆放,及 (略) 综合执法局指定渣场堆存。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当地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包括下料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吹砂粉尘、火焰喷涂废气、性能检验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其中下料、打磨工序金属粉尘质量较大,主要以重力沉降方式在作业区范围沉降。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排放。吹砂工序采用干式喷砂,喷砂设备内设置有滤网对喷砂粉尘进行过滤,净化后尾气在喷砂间内排放。性能检验废气来自部分产品燃油流量实验,实验在密闭装置中进行,使用煤油作为介质,放入、取出实验产品时会产生少量煤油挥发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向外环境排放。喷涂废气包括未充分融化的粉料和火焰喷涂设备航空煤油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喷涂废气经负压收集,末端设置旋风除尘+脉冲式袋除尘,尾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抽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距离地面23米,编号为DA002。本项目运营期DA001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粉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550g/m3,排放速率限值:2.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240mg/m3,排放速率限值:0.77kg/h;颗粒物(其它)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排放速率限值:3.5kg/h)。运营期项目厂界处挥发性有机物、粉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烷总烃、颗粒物(其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DA002中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值要求。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线切割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荧光检测废水、热处理冷却水强排水。其中,线切割废水经设备配套过滤系统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过滤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荧光检测废水经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8m/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反应槽+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与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热处理冷却水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数控车床、线切割设备、激光切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保障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喷涂工序除尘器捕集粉尘、室内沉降金属粉尘、检验不合格产品。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边角料、喷涂工序除尘器捕集粉尘、室内沉降金属粉尘收集 (略) ,不合格产品优先返回生产线重新加工,报废品外售处置。运营期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淬火油、废瓷粉悬浮液、荧光检测废水处理污泥和滤渣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XMGK":"(1)生产厂房与精细生产车间位于地块中部,相连且呈东西布置。(2)生产厂房位于西侧,1F,总建筑面积16190.34㎡,高12.8m;建设内容包括精密机加线、普通机加线、模具装配线、燃烧室装配区、热处理区、焊接区、荧光检测区、X光检测区(X光检测区单独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喷涂及火焰喷涂区、磁粉超声波探伤室。(3)精细生产车间位于东侧,4F,总建筑面积8713.69㎡,高15.3m。一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喷嘴加工间、精密机加车间、大堂、流量实验间、信息化室、消防控制室。二至四层主要为试验室(主要进行物理和光学检测)。职工宿舍楼位于地块西北侧,6F,总建筑面积6436.7㎡,高22.5m。一层主要为食堂、厨房、卫生间;二层主要为职工体育活动式;三至六为职工宿舍。研发中心位于地块东北侧,3F,总建筑面积701.64㎡,高10.2m,主要用作办公区。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大 (略)
项目名称:航谷动力航空发动机燃烧室部件智能化生产线暨总部基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