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河(苦竹溪)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长生河(苦竹溪)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 (略) 分
质疑一: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3.1勘察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 1 个类似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 (略)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 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 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勘察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3.2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 1 个类似设计业绩。投标文 (略)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
质疑: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否为承接过的类似业绩,勘察业绩要求提供资审业绩资料与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资审业绩资料不一致,请明确勘察、设计业绩要求及需提供的资审业绩材料。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勘察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类业绩应为承接项目业绩。该类业绩不需要提供勘察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
答:详见补遗。
质疑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 (略) 分评分标准,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专业类别划分仅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没有(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的执业资格,应核实。
答:详见补遗。
质疑四:招标文件前附表3.2.4条,专题专项费测绘测量工作内容与招标文件前附表3.2.5条,勘察费测量工作内容重复,建议明确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勘察业绩要求提供勘察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因项目的勘察成果一般不进行单独的批复或备案,建议核实。
答:详见补遗。
质疑六:招标文件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略) 分要求除了满足一级注册建筑师外还需要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首先本项目为流域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是否合理),其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跨度较大,具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渝公管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本次招标的条件设置原则均与本项目招标内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相适应,因本项目为高标准建设和综合治理项目,提高商务加分条件意在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包含建筑工程设计内容,未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广大优秀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竞争和监督。
质疑七:招标文件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略) 分要求除了满足一级注册建筑师外还需要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首先本项目为流域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是否合理),其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跨度较大,具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八:按照《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属于财政资金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以下内容:1、预期产出、2预期效果、3、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4、达到预期产出需要的成本资源。 (略) 分资金是财政资金,但是在招标范围中没有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报告,特别是在专题与专项报告编制中没有对项目绩效进行专题报告要求,已明显 (略) 的相关规定,建议业主方重新编制招标文件。
答: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对项目绩效目标和 (略) 分相应条款有明确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九:原招标文件中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有流域智慧管控工程及项目周边产业工程建设内容,但项目招标范围中专题与专项报告编制,并没有对流域智慧管控报告与项目运营报告的要求,招标文件前后明显不一致。在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没有设计流域智慧控制及项目运营的资质要求。招标文件已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相关条例,建议业主方重新修改招标文件,并且明确该项目是否有后期运营的相关工作。
答: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对流域智慧管控工程及项目周边产业工程建设 (略) 分相应条款有明确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十:招标公告中第2.2条中要求“项目周边产业工程(总平面规划、单体设计)”,但招标范围专项报告中无相关运营专项,不符合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答: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对流域智慧管控工程及项目周边产业工程建设 (略) 分相应条款有明确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十一: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同时具有三个注册才能加满分的要求,不合理。建议取消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十二:1.招标文件p60: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每具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
此要求不合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均未要求设计相关人员必须同时配备三证,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十三:请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辅专业: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质疑十四:1. 招标文件p60: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每具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
项目负责 (略) 分已要求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略) 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每具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要求存在明显针对性及不合理性,建议取消: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的要求
2. 招标文件p60: ①勘察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 分,最多得2 分。
此种条件 (略) 分有意愿参与企业拒之门外,针对性太强,有为某家市政设计单位量身打造的嫌疑;建议取消。
3. 招标文件p14: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招标文件p60:②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最多得2分。
此项要求不合理,注册建筑、注册岩土、注册造价此三证分属不同专业跨度太大,有为某家市政设计单位量身打造的嫌疑,建议p14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4. 招标文件p60:④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 分,最多得2分。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师执业资格对结构负责人的工作来说并非必要,单独设置这样一个条件有失公平且针对性太强,如果非要说对本项目有作用,建议添加市政公用工程咨询师执业资格,可修改为结构负责人要求“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 分,最多得2分。”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十五:质疑1: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明显有潜在排除投标人的行为,建议允许投标人组联合体投标!
质疑2:恭喜中交第 (略) 喜提此标!
答:本项目为高标准建设和综合治理项目,需选取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相关法规和规范。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十六:为了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建议提供CAD版本项目实施范围以及可编辑的前期立项技术资料(如项目建议书、总平图)。
答:本项目不提供相应的前期资料,如潜在投标人需要相关资料,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质疑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本项目招标人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堂而皇之侵犯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招标投标法的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本项目为高标准建设和综合治理项目,需选取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相关法规和规范。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十八、十九:1.经查询,全国范围内满足招 (略) 要求的单位不超过3家,人员的注册证书要求有多 (略) ,存在为某个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如:
(1)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加分,本项目主要为流域综合治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也是在水环境和生态综合治理方面,为何不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加分,该证书更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也与投标人业绩要求相匹配,该证书反而是放在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加分项,请招标人调整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证书要求。
(2)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此种要求存在以下问题:①本项目主要是水利工程和市政工程,建筑专业仅仅是作为配套的附属工程,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完全脱离本项目实际情况,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②三个证书分别属于设计、勘察、造价,招标文件已有勘察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招标文件对设计负责人的要求明显是脱离项目实际需要,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这好比是要求勘察负责人1个人同时要完成本项目岩土勘察、测绘、水文地质勘察的工作,这与实际工作是背道而驰。再者,根据招标文件对人员的要求,招标人有意要求人员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而恰恰对勘察负责人没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的要求,按招标人的逻辑,应该是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才对,这个证书反而是放在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加分项,简直就是脱离项目实际需要,为某个单位量身定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4)要求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加分的两个证书和结构专业的工作八竿子打不着。
(5)招标人故意绕过更合理的证书要求,而脱离项目实际情况,超越项目实际需要,煞费苦心的组合各种不相关的证书,以此来使全国仅有的不超过3家单位可以满足要求,完全就是为某个单位量身定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国家发 (略) 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文件精神,请招标人不要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地解释招标文件设置的合理性,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文件对人员的证书要求!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二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填写的是本项目最高限价的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及专题专项费不属于工程费,请招标人修改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一:收手吧,本地企业 (略) 了,在这样下去,不如直接委托
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回答。
质疑二十二:前不久广阳湾搞得这么明显了,怎么这个也搞起来了,因为疫情,现在环境已经很恶劣了, (略) 已经很艰难了,我们知道我们的实力可能 (略) ,但是在公平的竞争中失败我们也心服口服,但你们这样搞,公然量身定做, (略) (略) 吗。这和之前的才两个月不到啊,就又开始了,可能这就是市场吧,招投标就是个形式。
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回答。
质疑二十三:对招标文件中以鲁班奖、詹天佑奖作为加分项提出质疑:第一、本项目为水环境治理项目,为何要以与水环境无关的鲁班奖和詹天佑奖作为评标加分项;第二、本项目为设计项目,而鲁班奖、詹天佑奖多针对施工项目,这一操作有暗箱操作指定投标人的嫌疑;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所以该加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讲依法治国,生态环境保护目前也是国家的重要领域,因此该项目的招投标更应符合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四: (略) 中标,就这样瞎搞招标文件吗,也不管里面有没有违法的,资质到底和本项目有没有关,就硬加,就硬限制,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到底痛不痛
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回答。
质疑二十五: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勘察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 分,最多得 1 分,把时间限制的这么死,是不是有失公允,且国家级奖项中有很多是行业奖项,也违反法律规定,建议修改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六:招标正文第 (略) 分评分标准 中 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资历 中 其他拟派主要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中: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的咨询工程师证中为何没有市政专业?市政专业在该该项目中占比如此之大,建议增加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二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取消招 (略) (略) 分,并更换标书编写单位,实在是太业余,为了设计萝卜坑吃相太难看。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渝公管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二十八:一个水环境治理的设计标,鲁班奖、詹天佑这样的施工奖项也能加分多少有点指名道姓了
答:详见补遗。
质疑二十九:招标正文第一卷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中的5.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作为一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肯定是以环保、给排水、水利等专业为主,为何这么重要的设计负责人要用建筑专业??持有注册建筑师证的人平常的工作经历肯定是以房屋建筑设计为主,这跟流域治理生态环保有关系吗?为何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或则是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故意为之,令人细思极恐!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三十:结构负责人就去负责结构,怎么还要求个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就算也要求证书也得是市政工程方向的啊,瞎搞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三十一: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要求为工程费估算金额为6亿元及以上,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业绩工程投资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或工程费估算金额或设计合同估算额的四分之三”。本项目工程费需达到8亿元及以上,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才8.4亿元,工程费能达到8亿元吗?请招标人如实回答,或直接按实际情况修改业绩要求并且公示本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答:详见补遗。
质疑三十二: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是要在河里盖房子吗哈哈哈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十三:岩土专业设计负责人间需要高级职称,中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十四: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间建议需要高级职称,中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十五: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正高职称?高级职称满足不了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十六:1、在本招标文件2.2.4(2)条, (略) 分评分(B)标准中,为何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也列为加分项?根据该奖项的获奖公示,近五年内尚无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类项目获得过该奖项,且获得该奖项的企业多为施工企业, (略) 分设计单位获得该奖项,其中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设计单位就更是少之又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此举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疑。
2、本项目作为流域治理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条,5.3中,为何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答:1、详见补遗。
2、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十七: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要求为工程费估算金额为6亿元及以上,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业绩工程投资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或工程费估算金额或设计合同估算额的四分之三”。本项目工程费需达到8亿元及以上,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才8.4亿元,工程费能达到8亿元吗?请招标人如实回答,或直接按实际情况修改业绩要求并且公示本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答:详见补遗。
质疑三十八: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违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的(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
1、本项目包含水环境工程、水安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投资 *** 万元。招标文件对勘察设计业绩类别的要求仅为河道、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招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应增加园林绿化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2、若招标人执意不对业绩类别进行修改,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业绩工程投资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或工程费估算金额或设计合同估算额的四分之三”。勘察设计业绩对应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和工程费金额也应以本项目水环境工程和水安全工程的投资估算金额和工程费金额的四分之三来设定,招标文件明显是以整个项目的投资额和工程费来设置的,与本项目具体情况不相适应,
3、请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补充业绩类别的要求或修改项目投资估算及建安费的金额要求。
答:详见补遗。
质疑三十九:该项目涉及到市政公用多种设计内容,光是环境工程满足不了设计要求,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建议改为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河道整治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怎么会需要一级注册建筑师,建议设计负责人改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一:恭喜上海市城市建设 (略) (集团)有限公司喜提此标
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回答。
质疑四十二:评标办法第2.2.4(2)条,鲁班奖、詹天佑奖、建筑设计奖在流域治理项目的设计单位中,获奖单位屈指可数,本条明显违反招投标法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详见补遗。
质疑四十三:评标办法第2.2.4(2)条,“勘察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本项目为流域治理项目为何注册测绘师可以加分,请问招标人是否在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为特定投标人加分?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四十四:也不多说什么了,你自己觉得这个项目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正不正常,要不要一开始就这么明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四十五:啥也不说了,提前预祝上 (略) 成功拿下招标代理以 (略) 门,招标条件几乎每一条都是量身定做
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回答。
质疑四十六:招标文件正文2.2.4(2) (略) 分评分标准中的获奖情况中,居然将《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作为加分项,众所周知,詹天佑奖的评选范围里面根本就没有生态环保专业,而该项目是以生态环保为主的项目,请问这样的加分是否指向性太强?!而且詹天佑奖绝大多数的获奖单位都是施工单位, (略) 获奖的就那么几家,指向性不要太强,严重限制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详见补遗。
质疑四十七:招标文件6.1.1条,“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高级职称还是中级职称?
答:详见补遗。
质疑四十八:招标文件第5.3.1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本项目为流域治理综合项目,为何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是否为特定单位设置?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渝公管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四十九:招标文件第61页,2.2.4(2)- (略) 分评分(B)标准-获奖情况中的内容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则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简直胆大妄为,为了让特定中标人中标,竟然公开干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希望重庆市纪委严查该招标代理!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渝公管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五十:1、本项目招标文件对设计类别的要求为:“设计类别应有下列业绩之一: ①具备河道、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整治)项目之一 、②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项目”,招标文件对设计类别的要求均为水域范围的设计,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总面积约 *** 万平方米,其中 *** 域面积 *** 万平方米,水域面积 *** 万平方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类似业绩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5亿元及以上、评标办法要求类似业绩的工程费估算金额为6亿元及以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业绩工程投资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或工程费估算金额或设计合同估算额的四分之三”,即 (略) 分投资估算金额须为6.67亿元, (略) 分工程费估算金额须为8亿元。请招标人公示该项目投资估算表,以此证明招标文件对类似业绩的投资额或工程费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主要为水利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却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本项目已有勘察负责人、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造价工程师(土建)更是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要求完成是根据某单位实际量身定做,是有意为之的组合,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求”。
答:1、详见补遗。
2、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五十一、五十二:1、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或注册 造价工程师(土建)给予加分。
建筑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是可以理解,同时要求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造价工程师,完全是不同专业的随意组合,是根据某单位实际量身定做,招标方自然可以解释为允许一人多证设置,设置这种证件组合的原因解释为项目涉及该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复合能力强。但按招标文件逻辑,建筑师组合一注结构,组合注册咨询,组合注册环保等等都可以有理由解释,都和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专业相关,但恰恰出现了招标文件中的特定组合方式,仅让仅有的 (略) 达到满分。上述组合完全是有意为之的组合,均是是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人员设置中的要求一人多证的,均和上述第四项质疑理由类似,不再赘述,
是不同专业的随意组合,牵强解释为人员求复合能力强,其实是根据某单位实际量身定做,换一家暗中安排的中标单位,组合方式必然随之变化然后再给予另一番解释。
3、《国家发 (略) 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本招标文件条件设置与该指导文件背道而驰,请招标方从政治高度予以重视。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 (略) 第五次廉 (略) 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 (略) 、 (略) 、住房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审计署、 (略) 、 (略) 、 (略) 、 (略) (略) 门印发《国家发 (略) 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 (略) ,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该意见出台背景:“但是当前招标投标市场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 (略) (略) 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高发,”
本次招标设置的人员一人多证按需组合的情况,完全是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否有“意见” (略) 插手干预,将会将情况反馈是重庆纪委核实。
经初步查询,按招标条件设置的人员,全国仅三家恰好完全满足得分,众多类似项目经验 (略) 尚未投标就已经大量失分,基本退出竞争,招标条件的设置,潜在的排斥了全国众多胜任本项目 (略) 、综 (略) 。
请业主三思,变更人员证书的组合设置或取消,使具备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能够公平竞争,在报价、技术方案上充分竞争,体现真正的技术和价格优势,有利于项目推进,而不是通过组合对工程顺利推进帮助甚少的人员第二本证书来排斥潜在单位。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内容。
质疑五十三:1、招标公告第3.2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也明确“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 (略) 明确说明《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当发包的设计项目需同时设置不同行业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对勘察业绩的勘察类别的要求不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对勘察业绩设置的要求。
该标准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勘察类别应当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中“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中“项目名称”栏设置相应的勘察类别”即:“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勘察业绩的类别要求完全不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的要求,请招标人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重新修改本项目勘察业绩类别的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要求工程费6亿元及以上违反《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规定:“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业绩工程投资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或工程费估算金额或设计合同估算额的四分之三”,即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8.4亿元,对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的投资估算金额最高不超6.3亿元,而不是招标文件 (略) 分费用不小于6亿元。
4、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工程地质)”执业资格的给予加分,严重偏离勘察负责人的需求,招标人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勘察负责人不负责设计,加入设计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工程地质)”,完全与勘察不相干。测量本身是专项资质,实操中也是 (略) 负责,勘察负责人负责勘察,要求具有注册测绘师也是和本项目从事的勘察岗位毫不相干。
上述设置,是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答:1、答:本项目为高标准建设和综合治理项目,需选取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招投标相关法规和规范。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2、本项目严格按照渝公管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进行编制。设置合理,不做调整。招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3、详见补遗。
4、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十四:该标有明显的针对性, 恭喜上海市政 (略) 提前中标!
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予回答。
二、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条修改为: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323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3.业绩要求”修改为:
3.1勘察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勘察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勘察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勘察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3.1.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应具备下列之一:
①具备河道、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整治)项目之一
②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项目
(2)项目金额: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亿元及以上
3.1.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勘察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注:(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2)若同一项目同时含勘察内容和设计内容,则该项业绩可分别作为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3.2 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3.2.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应具备下列之一:
①具备河道、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整治)项目之一
②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项目
(2)项目金额: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亿元及以上
3.2.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
注:(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2)若同一项目同时含勘察内容和设计内容,则该项业绩可分别作为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1个满足下列要求的勘察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1个满足下列要求的设计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本项目最多得9分。
2、勘察业绩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勘察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勘察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2.1)工程类别应有下列业绩之一:
①具备河道、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整治)项目之一
②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项目
(2.2)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亿元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设计业绩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2.1)工程类别应有下列业绩之一:
①具备河道、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整治)项目之一
②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项目
(2.2)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亿元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修改为: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2分,最多得2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投标人填报的勘察费包括”修改为:
一、投标人填报的勘察费包括:
1、完成本工程勘察工 (略) 有工作,主要含项目测量(1:500地形管线补测、部分水下 1: 500 地形测量及其他建构筑物的物探,以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初步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详细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周边环境调查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满 (略) 门相应要求的BIM模 (略) 有费用。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水利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水利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获奖情况”修改为:
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勘察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分,最多得 1 分。
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得分,最多得 1 分。
注: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家住房 (略) 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8、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2022 年 09 月02日10:30时。
注: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招 (略) 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 (略) ,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 (略)
招标代理机构: *** 诚 (略)
2022年8月16日
[ *** ***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