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
(略) 宝塔区从2009年正式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推动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特别是有效解决了当前慢性病患者人数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了宝塔区经济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
二、评价结论
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打分, (略) 宝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
宝塔区卫健局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表填报不全,未将业务指导单位业务督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列入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实施不细致,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健康档案信息填写不全,存在缺项、空项、漏项。慢性病随访内容不能准确反映被管理人的真实情况,随访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二是部分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更新、录入不及时。
3.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
卫健局开展的宣传形式单一,主要是利用宣传日设点宣传或上门随访宣传的形式,实地调查发现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项目政策知晓率低,未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群众即使享受了其中的某项免费服务项目,但不能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联系起来。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均等化使用不够合理
各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内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临聘人员居多,项目资金用于人员的经费相对较高,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支出相对较低。
5.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均衡性较差
据调查总的来看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部分项目实施单位个别子项目未按照要求完成计划任务,未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要求。
(二)建议
1.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
一是项目单位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的项目内容,全面制定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采用科学理念方法,合理规范地设置指标值,确保绩效指标的清晰度和可测性。
2.项目实施力求细致,提高服务质量
补充完善健康档案信息的填写,妥善保存健康档案;慢性病随访尽可能准确反映被管理人的真实情况,随访表填写规范、完整;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录入。
3.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宣传
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宣传,形式上更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和灵活性。优化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宣传的知晓度,提高政策的落地性和效率性。
4.加强培训,合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加强上级卫生部门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管理、使用、会计处理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合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5.加强队*的继续教育,认真开展督查督导
加强队*的继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开展督查督导,确保督导到位,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报 告 正 文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的精细化使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规定要求,陕西铧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略) 宝塔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宝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前提。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效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立科学的公共卫生防范体系,构筑起强大的健康生命防护网,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构建起防范和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为了缓解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09年4月中共中央、 (略) 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有效减少城乡居民就医负担,切实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近期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制度。2009 (略)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并部署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了力争到2020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的规划目标。2017年国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到14项,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021年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将慢病、0-6岁儿童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宝塔区从2009年正式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推动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特别是有效保障了当前慢性病患者人数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了宝塔区经济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
2.项目立项依据
宝塔区卫健局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3版)为基本标准,制定了《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区卫发〔2021〕51号),明确项目范围和内容,宝塔区卫健局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略) 、宝塔区公卫中心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村级卫生室协 (略) 完成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宝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区卫生监督所、 (略) 按照各自职能,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全面有效实施及情况收集汇总、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及日常考核工作。
3.项目内容
为切实抓好宝塔区公共卫生项目落实,确保项目科学、合理、有效开展,结合宝塔区实际,组织制定了《 (略) 宝塔区2021年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依法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的报告与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建立家庭医生责任制。
4.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
2021年,宝塔区卫健局共收到宝塔区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3,615.87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2,895.3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64.9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11.9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43.62万元。具体为:《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23号)文件下达资金2,307.00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94号)文件下达资金351.00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129号)文件下达资金480.72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139号)文件下达资金243.62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166号)文件下达资金182.55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2〕3号)文件下达资金50.9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宝塔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合计3,615.87万元,具体为:根据各单位项目开展情况、辖区服务 (略) 级公卫信息化平台工作量等方式及绩效考核结果,分别于2021年6月、11月、12月和2022年3月分4次,由宝塔区卫建局直接拨付到 (略) 、区健康教育中心、 (略) 、 (略) 、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截至2022年10月31日,资金已全部支付,支付率为100%,有效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算资金的预期目标。
5.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宝塔区卫健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3版)的规定要求,积极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医生责任制,认真履行签约协议,以重点人群为签约对象,采取保包责任制,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45.24万人、建档率达到92%,超额完成了建档的目标任务。
健康教育。全区共发放印刷资料30957本,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699次,播放时间达455小时,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26个,举办健康知识讲座252次。
预防接种。全区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全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100%,*肝疫苗99.7%,*肝疫苗及时率97.4%,脊灰疫苗99.5%,百白破疫苗99.5%,含麻疹成分疫苗①99.2%,A群流脑疫苗97.4%,*脑疫苗①98.4%,麻腮风疫苗95.6%,百白破疫苗④96.1%,*肝疫苗95.3%,脊灰疫苗④95.5%,A+C流脑疫苗①96%,A+C流脑疫苗②95%,*脑疫苗②98.7%,白破疫苗95.5%。
儿童保健管理。全区0-6岁儿童保健计划管理44590人,已管理43427人,管理率达到97.39%。
孕产妇健康管理。2021年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3595人,管理率达到98.41%。
老年人健康管理。宝塔区2021年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21035人、健康管理15416人,健康管理率为73%。
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全年高血压应管理96843人,实际管理28741人,健康管理率为29.68%,规范管理人数为17242人,规范管理率为60%;Ⅱ型糖尿病患者应管理37277人,实际管理8402人,健康管理率为22.54%,规范管理人数为5064人,规范管理率为60.28%。
重症精神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在管2034人,规范管理人数为1854人,规范管理率为91.15%。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全年*类传染病累计报告15种,病例总数为813例,死亡2例(艾滋病),报告发病率为165.92/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病下降0.97%;*类传染病累计报告5种,病例总数为497例,无死亡;无*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生。
卫生监督协管。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各医疗单位落实了人员,建立起业务咨询、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全覆盖。
中医药健康管理。全年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口14860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的0-36月龄儿童5354人。
建立家庭医生责任制。推行“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家庭责任医生制服务模式,2021年辖区重点人群*人,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96738人,签约率达到89.27%。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项目年度目标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的规定,宝塔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有: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档案完整率100%,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无不真实档案;
(2)健康知识教育宣传:重点人群健康教育讲座每月举办一次,卫生室全年不少于6次;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不少于12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
(3)预防接种:适龄儿童基础免疫*肝、卡介苗、百白破、脊灰、含麻疹成分疫苗、*脑、流脑、*肝疫苗“单苗”接种率;
(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70%;
(5)宝塔区2021年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2021年全区孕妇早孕建册率≥95%,产后访视率≥95%,系统管理率≥95%,新生儿访视率≥95%,儿童健康管理率≥95%,儿童系统管理率≥95%,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率≥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一是通过全面对宝塔区卫健局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升项目实施水平。首先通过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程度,增强项目实施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感,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高效使用。其次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运行绩效,考察和反映项目资金产生的实际效益,分析资金使用后对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对后续项目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和决策依据。最后通过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评价,发现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管理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陕财办〔2012〕62号)
(3)《关于 (略) 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延市办发〔2018〕18号)
(4)《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的意见》(延财办〔2016〕14号)
(5)《 (略) 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延财办〔2016〕21号)
(6)《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7)《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8)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宝塔区区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延区财绩〔2020〕4号)
(9)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宝塔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延区财绩〔2020〕5号)
(10)宝塔区财政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延区财绩〔2021〕14号)
(11)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
2.项目业务文件
(1)《中国和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国和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国和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中国和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7)《中国和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8)《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9)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7〕70号)
3.其他作为评价依据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略) 令427号)
(4)中央、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政策规定及财务会计制度
(5) (略) 宝塔区卫生健康局《宝塔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报》
(三)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评价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为准绳,真实、客观、公正评价项目绩效;
(3)绩效相关原则:围绕资金支出与其产出进行评价,反映支出和产出之间的绩效对应关系;
(4)适用性、可操作性原则:项目评价应根据项目资金的性质和项目的特点及财政管理要求,分别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指标的设计力求简便易行、便于公众理解、接受和运用,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社会调查法、因素分析法、项目效益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1.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项目效益分析法: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4.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对项目支出效果进行评价目标的实现程度;
5.社会调查法:通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具体实施情况;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受益对象问卷调查,了解受益对象对宝塔区卫健局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
(五)评价指标体系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了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指标评价分值为40分(其中:决策指标20分、过程指标20分),占总分值的40%;产出、效益指标评价分值为60分(其中:产出指标38分、效益指标22分),占总分值的60%。
1.决策指标
决策指标设置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和4个三级指标,具体为: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2)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指标:项目是否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其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3)预算执行率指标:用于反映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4)资金到位率指标: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于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2.过程指标
过程指标设置2个二级指标(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6个三级指标,具体为:
(1)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性指标: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2)项目执行有效性指标: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3)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指标: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5)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6)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3.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设置4个二级指标(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产出成本)和9个三级指标,具体为:
(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2)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完成情况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完成情况;
(3)预防接种情况指标:考核适龄儿童基础疫苗的预防接种情况;
(4)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指标:考核和反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
(5)孕妇健康管理情况指标:考核和反映孕妇健康管理情况;
(6)完成及时率指标: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7)质量达标率指标: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量比实际产出数的比例,用于反映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8)资金使用率指标: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有挪用;
(9)成本节约率指标: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支出的节约情况。
4.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设置2个二级指标(自评结果、效果)和4个三级指标,具体为:
(1)项目自评指标:项目自评是项目实施单位的自我评价,可以作为评价的参考资料;
(2)社会效益指标:反映居民健康意识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4)群众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六)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明确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以此有计划按步骤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实施。
1.前期准备
一是为了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平稳实施,陕西铧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抽调相关领域的专门人员,组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依据个人特长进行合理分工。二是评价小组与宝塔区财政局、卫健局进行前期交流沟通,了解和掌握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熟悉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策要求,搜集评价依据及相关资料。三是评价小组依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和要求,结合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法律政策、规范标准,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基本思路,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原则、评价标准。四是评价小组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宝塔区财政局的要求,科学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并与宝塔区财政局、卫健局进行交流沟通,并取得宝塔区财政局、卫健局确认,以此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向和实施依据。
2.组织实施
收集基础资料。一是召开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听取卫健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基本信息。二是评价小组深入到卫健局收集资金拨付文件,项目实施资料等基础性文件。
现场考评工作。一是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到宝塔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和4 (略) ,核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佐证资料。二是评价小组深入到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和4 (略) ,检查核实专项资金的资金台账和会计信息,全面有效核实资金使用情况,评价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
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绩效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在当地居民人群中展开,采用随机发放问卷的形式,满意度测评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问卷30份,有效问卷30份,并及时对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
3.资料信息汇总分析阶段
评价小组对工作现场取得评价数据、基础资料、佐证资料和访谈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及时有效清理交叉重叠的数据信息,尤其是准确归集和鉴别重要性、支持性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并与成果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比对佐证,确保评价的真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成效和短板,真实有效的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结果、经验教训和意见建议。
4.形成绩效评价初稿阶段
评价小组依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分析结论和调查结果,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初稿,并与宝塔区卫健局进行深入有效的意见交流,积极进取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依据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得到宝塔区卫健局的确认。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阶段
评价小组将依据宝塔区卫健局反馈意见修改后的报告,送交宝塔区财政局审核,依据宝塔区财政局的审核意见,再次对评价报告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终稿,并上交宝塔区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果
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打分, (略) 宝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本次绩效评价结论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绩效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指标 | 20 | 19 | 95.00% |
过程指标 | 20 | 19 | 95.00% |
产出指标 | 38 | 35 | 92.11% |
效果指标 | 22 | 20 | 90.91% |
合计 | 100 | 93 | 93.00% |
绩效评价得分:93分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优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属于卫健局的职能项目,该项目符合“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依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设立,区卫健局组织制定了《 (略) 宝塔区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对于改善和优化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指标满分6分,评价得6分。
(2)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依据宝塔区卫健局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设置了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完整规范,指标设置与部门职能高度契合,指标设置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年度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健康督导、医疗签约等内容未列入绩效目标管理,依据评分细则扣除1分。
本指标满分6分,评价得5分。
2.资金落实
(1)预算执行率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年度预算资金3,615.8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15.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本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4分。
(2)资金到位率
根据宝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23号)下达资金2,307.00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94号)下达资金351.00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129号)下达资金480.72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139号)下达资金243.62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1〕166号)下达资金182.55万元,《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延区财社〔2022〕3号)下达资金50.98万元,共计3,615.87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本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4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1)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性
本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工作特点,宝塔区卫健局制定了《2021年宝塔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略) 宝塔区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管理文件,确定了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项目规范有效实施,但是未明确岗位分工,依据评分细则扣除1分。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4分。
(2)项目执行有效性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调查,宝塔区卫健局依据《2021年宝塔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规定,分别对各区级公共卫生指导单位、 (略) 、社会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督查,先后印发《关于2021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季度督导的通知》、《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结果的通报》。
本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4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实地查阅资料,宝塔区卫健局建立完整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行政督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考核; (略) 对村级卫生室每季度进行考核,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项目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区卫健局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组,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此外,通过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会,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保障了项目的有效实施。
本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2分。
2.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经核查,宝塔区卫健局制定了《宝塔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支出标准、拨付流程、审批权限、监督与管理方面作出细致规定。同时,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会计制度,财务报销和资金拨付制度等体系化管理制度,有效规避项目资金管理风险,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区卫健局按照《宝塔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效保证了项目资金会计信息的统一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绩效评价工作人员通过抽查项目实施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资料,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的用途基本相符,符合相关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支付实行统一审核制度,资金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教育培训、健康宣传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须的其他开支”的规定,未发现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的违纪行为发生。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宝塔区卫健局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账务管理规范、会计信息完整,财务监控到位。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绩效人员通过查阅、检查记录,并结合实地调查,2021年宝塔区卫健局充分发挥家庭医生责任制,认真履行签约协议,以重点人群为签约对象,采取保包责任制,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全年全区累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45.24万人、建档率达92.18%,依据评分细则,建档率在90%至100%得4分。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4分。
(2)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完成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调查,查阅检查记录显示,2021年全区共发放印刷资料30957本,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699次,播放时间达455小时,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26个,举办健康知识讲座252次。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3)预防接种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调查、查阅资料,区卫健局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全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100%,*肝疫苗99.7%,*肝疫苗及时率97.4%,脊灰疫苗99.5%,百白破疫苗99.5%,含麻疹成分疫苗①99.2%,A群流脑疫苗97.4%,*脑疫苗①98.4%,麻腮风疫苗95.6%,百白破疫苗④96.1%,*肝疫苗95.3%,脊灰疫苗④95.5%,A+C流脑疫苗①96%,A+C流脑疫苗②95%,*脑疫苗②98.7%,白破疫苗95.5%。各乡镇制定了预防接种工作管理规范,重点人群免疫工作宣传到位。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4)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查阅资料,宝塔区2021年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21035人、健康管理15416人,健康管理率为73%,依据评分细则,得3分。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3分。
(5)孕妇健康管理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实地查阅资料,孕产妇保健管理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孕产妇健康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管理。2021年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3595人,管理率达到98.41%。为孕妇提供了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的健康管理、产后视访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2.产出时效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查看资料、实地调查,区卫健局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推动了全区基本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本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4分。
3.产出质量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查看工作纪录及实地察调查,2021年项目实施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服务的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实现预期的目标。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4.产出成本
(1)资金使用率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3,615.8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15.8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2)成本节约率
项目年度预算数为3,615.8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15.87万元,未出现超支现象,无因工作量报废引起的成本支出情况。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是项目实施单位的自我评价,宝塔区卫建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结构不完整,内容不详实;项目完成情况不完整,如无医疗签约完成情况、全区0-6岁儿童保健管理完成情况等。自评结果为良,依据评分细则扣除2分。
本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3分。
2.效果
(1)社会效益
根据绩效评价人员问卷调查,通过各项目单位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建立起维护城乡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有效提高居民身体健康,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本指标满分12分,评价得12分。
(2)可持续性影响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计生政策的调整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一项民生项目,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推动医疗资源的均等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配合,这对于全面建成现代化健康强国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和深远意义。同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实现以问题为导向,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和医疗队*的素质提升,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因此该项目具有可持续影响。
本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3)群众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受益人群发放问卷调查30份,调查问卷将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发放问卷30份,收回问卷30份,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对项目满意度较高。
本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2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
宝塔区卫健局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表填报不全,未将业务指导单位业务督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列入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实施不细致,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健康档案信息填写不全,存在缺项、空项、漏项。慢性病随访内容不能准确反映被管理人的真实情况,随访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二是部分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更新、录入不及时。
3.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
卫健局开展的宣传形式单一,主要是利用宣传日设点宣传或上门随访宣传的形式,实地调查发现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项目政策知晓率低,未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群众即使享受了其中的某项免费服务项目,但不能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联系起来。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均等化使用不够合理
各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内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临聘人员居多,项目资金用于人员的经费相对较高,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支出相对较低。
5.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均衡性较差
据调查总的来看项目总体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部分项目实施单位个别子项目未按照要求完成计划任务,未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要求。
(二)建议
1.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
一是项目单位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的项目内容,全面制定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采用科学理念方法,合理规范地设置指标值,确保绩效指标的清晰度和可测性。
2.项目实施力求细致,提高服务质量
补充完善健康档案信息的填写,妥善保存健康档案;慢性病随访尽可能准确反映被管理人的真实情况,随访表填写规范、完整;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录入。
3.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宣传
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宣传,形式上更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和灵活性。优化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宣传的知晓度,提高政策的落地性和效率性。
4.加强培训,合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加强上级卫生部门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管理、使用、会计处理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合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5.加强队*的继续教育,认真开展督查督导
加强队*的继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开展督查督导,确保督导到位,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本页无正文)
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
陕西铧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