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南充市 (略) 已委托四川 (略) 承担南充市 (略) 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南充市 (略) 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链接见附件1),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充市 (略) 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南充市 (略)
4、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略) (略) (略)
5、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6、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于现有已租赁场地内(约12亩)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待宰间:于现有1#待宰间基础上新增2栋待宰间,其中2#待宰间为现有 (略) 房改建(占地面积约700m2),3#待宰间为新建(占地面积约800m2)。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共计3栋待宰间;
(2)屠宰间:对现有屠宰间(1条屠宰生产线) (略) 调整,布设为2间屠宰间,并增设1条屠宰生产线。除此之外,将现有 (略) 房改建为3#屠宰间(占地面积约400m2),并配备1条屠宰生产线。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共计形成3条屠宰生产线,生猪屠宰量达到 *** 万头/年;
(3)环保设施: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对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位置调整并进行规范建设;配套扩建后生产能力 (略) 理站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焚烧炉增 (略) 理设施;
(4)其他配套设施:于厂 (略) (略) 入场查验场(占地面积约210m2)、1处员工临时休息室(占地面积96m2);对现有冷库配备制冷系统;增设1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备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因素
1、废水:全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屠宰工艺废水、锅炉排污水。
2、废气:主要为屠宰间、待 (略) 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无害化焚烧炉焚烧烟气。
3、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猪粪便(含胃肠内容物)、猪毛、动物下脚料及不可食用内脏、病死猪(病胴体)、焚烧炉炉渣、 (略) 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在线监测废液、焚烧炉飞灰等危险废物。
4、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猪宰前嘶叫声及屠宰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全厂废水 (略) (略) 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后, (略) 办污水管网进入二 (略) 理 (略) 理,最终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嘉陵江,属于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待宰间、屠 (略) 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项目通过对粪便进行及时清运、车间进行冲洗消毒、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及通风、 (略) 理设施主要池体加盖密闭、及时清运叠螺机脱水后的污泥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由预测结果可知无组织恶臭污染物(H2S、NH3等)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使用的是燃气锅炉,燃料为清洁燃料天然气,由南充 (略) 提供,购进时已脱硫。天然气燃烧废气可直接通过8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焚烧炉为备用设备,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属于间歇运行,焚烧量小,柴油用量较少,经充分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另外通过采用轻质柴油引燃焚烧、控制炉内温度及空气含量的方式可减少SO2、NOx产生量。
除此之外,建设单位现有项目已正常运行多年,且从未收到周边居民的环境污染投诉,加之本次环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故大气影响可控。
3、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及焚烧炉 (略) (略) 理。猪粪便(含胃肠内容物)用作农肥、猪毛外售、动物下脚料及不可食用内脏外售做饲料,可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病死猪(病胴体)优先由当 (略) 统一安排转 (略) 理,特殊情况下利用焚烧炉 (略) 理,满足《病死及病害 (略) 理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 (略) 理站污泥、在线监测废液、焚烧炉飞灰定期由资质单 (略) 理,可实现固体 (略) 置。
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 (略) 置,且本项目加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固废分类定点存放,采取相应的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 (略) (略) 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室内隔声、设置吸声材料、设置减振基础、消音器及隔音罩、电麻致昏、日常维护等措施后,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略) 界环境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限值。因此,建设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地下水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 (略) (略) 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导致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以上控制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南充市 (略) 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用地符合当地规划,总图布置可行。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轻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南充市 (略)
(2)联系人:李总
(3)单位地址:南充市 (略) (略) (略)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名称:四川 (略)
(2)联系人:雷工
(3)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 (略)
(4)电子邮箱: @@@ 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到该项目影响或在该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以及未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箱、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对提出的意见负责;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