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要求,2024年4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 (略)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邀请专家对《川渝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函审。2024年4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复核,专家组审阅了“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审查和商议。认为本次调查符合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复核。“报告”业主单位为广安 (略) ,编制单位为四川省宏茂 (略) ,现将该地块调查报告具体情况进行公示:
调查地块名称:川渝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地块
地块地址: (略) 广安区官盛新区岳广华大道与方坪大道交界处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5月10日
联系人:李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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