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统一部署, (略) 委第三巡察组高邮工作专班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2 (略) 高邮 (略) 党组开展了巡察。 (略) 委第三巡察组于3月11日 (略) (略) 党组进行了反馈, (略) (略) 党组于3月19日反馈至高邮 (略)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高邮 (略) 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体系。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并召开专题调度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党组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逐一对应、整改措施精准有力。三是加强进展调度。坚持定期调度,及时召开推进会,每月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 (略) 党组会和理论学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二是强化责任意识。 (略) 高邮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高邮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16项高邮湖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同时, (略) (略) 生 (略) 、 (略) 金湖 (略) 签订了《环高邮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协议》,建立环高邮湖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三是强化对空气质量的分析研判。定期印发《 (略) 环境空气质量简报》,适时掌握空气质量数据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形成重污染天应对长效机制。
(三)关于“责任意识仍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第一年整改目标:一是已印发关于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园区)整改工作责任、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和具体时限。二是每月调度交办事项整改进展,下发提醒函;印发《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轮中督、省督交办信访件领导包案的通知》,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包推进;今年以来,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中省督事项7次。三是某 (略) 理中心已完成废气、废水提升改造,拆除相关违规建筑,并完成整改销号。 (略) 委、市政 (略) 申请调整《关于调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高邮湖( (略) )退圩还湖问题整改方案的请示》,修编了《高邮湖( (略) )退圩还湖工程调整优化实施方案》,8月5日获省督改办复函,8月7日获省水利厅批复同意,已开始组织实施。
(四)关于“‘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有待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谋细谋实污染防治攻坚年度计划和水、气、土污染防治年度计划。 (略) 政府印发《 (略) 2024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邮政办发〔2024〕80号),定期调度61家涉磷企业问题整改、15家重点行业企业雨水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制定实施《高邮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环高宝邵伯湖和三阳河沿线1公里范围内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清理影响高邮湖水质的水禽养殖点 (略) 。提醒 (略) 和属地开展国省考断面上游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约7000余亩、养殖池塘退出约#余亩、直播稻改机插秧约#亩。
(五)关于“ (略) 面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制定实施《 (略) 2024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邮政办发〔2024〕80号),压紧压实部门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部门、属地齐抓共管 (略) 。重 (略) 领导高位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高邮湖、三阳河、大运河 (略) 域环境问题整治。二是完善202 (略) 高质量考核相关指标体系,充分发挥高质量考核“指挥棒”作用。 (略) 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批、第二批任务清单。 (略) 水、大气环境高质量考核内容。三是建立污染防治攻坚相关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工作的推进。今年以来,已现场推进12次。四 (略) 《关于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推进乡镇(园区) (略) 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70余公里污 (略) 排查整治。结合大运河、三阳河 (略) 域,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目前已完成10多家。
(六)关于“监测能力需要提升”问题的整改
(略) 上申请能力项目扩项,9 (略) 监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扩展能力项目至112项;二是已重新修订应急预案,按计划举行应急演练,已与第三方签订仪器租借合同。
(七)关于“ (略) 整治未达序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摸清底数,对接13个乡镇(园区)工 (略) 开 (略) 排查整治事项,已建立了工作台账和推进计划,实行动态调度工作进展。二是压实责任,将整治任务纳入《 (略) 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批任务清单》,并通过现场会办、发送提醒函等多方式指导乡镇(园区)持续开 (略) 排查整治。三是统筹推进,定期调度乡镇(园区) (略) 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截至目前, (略) 已于9月份开工实施含 (略) 的雨污水管道排查及维修工程, (略) 已于10月份开工实施工 (略) 主 (略) 测绘、疏通、清淤、检测工程 , (略) 已于10月份启动 (略) 水环境综合整治( (略) 排查、检测、清淤)项目招投标程序,菱塘回族乡已完成 (略) 管网排查及雨 (略) 建设项目设计,正在有序推进。高邮镇、龙虬镇、甘垛镇、临泽镇、界首镇、卸#镇、周山镇已完成 (略) 重点部 (略) 检测修复和验收。三垛镇、汤庄镇已完成 (略) 重点部 (略) 检测,正在推进修复。
(八)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工程数量存在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更新了2022-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清单,包含已拆迁自然村、已完成治理自然村以及拟实施治理自然村等清单(按照农污治理统计口径,已拆迁自然村、已完成治理自然村均视为完成治理,纳入当年度完成率统计)。二是已对2023年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清单进行了核查,完善了已建设施行政村(自然村)总清单、已拆迁自然村清单、已完成治理自然村清单。三是已编制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已拆迁自然村、已完成治理自然村以及拟实施治理自然村等清单,并组织实施。
(九)关于“水环境治理达标不稳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2024年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国控断面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2024年横泾河横泾二桥省考断面汛期防范水质下降应对预案》(邮政办发〔2024〕59号),针对三垛西大桥、横泾二桥等国省考断面汛期水质波动较大的情况,根据预案开展断面汛期监测、预警、溯源等工作。二是制定并实施《高邮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高邮湖水质持续改善,1-9月高邮湖总磷0.08mg/L,同比下降2.5%,全市10个国、省考断面达标率100%,优III比例90.1%。 (略) 委、市政府印发了《三阳河、大运河等相关河湖沿线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邮办发〔2024〕35号)《京杭大运河高邮段现场核查问题清单(第二批)》(邮政办发〔2024〕70号),编印了4期《 (略) 三阳河、大运河等相关河湖沿线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简报》。根据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中省督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和重点河湖环境治理相关情况汇报》并在第25次政府常务会、 (略) 委常委会进行汇报,有效推动了水生态环境改善。
(十)关于“大气治理形势不乐观”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老年大学、文体中心2个省控站点“一站一策”攻坚方案并组织推进。二是强化涉VOCs治理,已开展8家钢结构企业、14家汽修企业、12座加油站等行业治理。三是强化颗粒物治理,已开展5家砖瓦企业、52家铸造企业治理。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已购置1辆大气走航车,常态化开 (略) 域走航监测溯源。五是统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污染预警。协调重点企业做好友好减排。
(十一)关于“净土保卫战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环境管理的通知》(扬环土壤〔2023〕2号)等要求,完成了15个采取制度性管控措施地块“回头看”工作,完善了制度性管控措施,划定 (略) 域,设立了标识。二是 (略) 《关于切实做好高风险遗留地块等调查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5个超标地块开展常态化巡查,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外溢扩散。
(十二)关于“固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固废防治责任,常态化开展全链式普法,已组织3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的宣传培训,提升了企业法治观念和主体责任意识。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略) 排查整治固体废 (略) 置倾倒专项行动的通知》(邮政办发〔2024〕50号),组织相 (略) 范围内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市政污泥等固体废 (略) 置倾倒问题,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联合开展整改现场核查4次。三是强化环境违法 (略) ,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 (略) 置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已 (略) 5起,有效遏制固体废 (略) 置、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
(十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印发新一轮《 (略)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并按照规划推进实施。二是加强《 (略)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的执行,规划期内的项目均已按时推进,下一步结合实际及时开展中期评估、终期评估。
(十四)关于“生态管控空间巡查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 (略) 生态空 (略) 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明确属地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巡查责任、巡查内容等。围绕重 (略) 域对有无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非法排放污染物等情况组织现场巡查。二是配备无人机两部,协同资规、水利等部门,采用“人巡+无人机巡”模式,不定期对生态空 (略) 域进行巡查,今年以来已巡查8次。三是对上级交办和自查的生态空 (略) 内问题,经现场核实后,形成问题清单和交办单,交办属地和相关部门,今年以来已交办3次。
(十五)关于“生态安 (略) 建设还要加快”问题的整改
(略) 政府已印发《 (略) 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批任务清单》(邮政办发〔2024〕44号),将“生 (略) 建设”列入清单内容,重点协调推进。二是目前珠 (略) 理厂、 (略) 工 (略) 理厂的生态安 (略) 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十六)关于“执法专项行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省、市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高邮实际,制定了《 (略)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略) 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高邮 (略)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等,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提醒函、预警函7次,提醒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二是已制定《 (略) 高邮生态环境综合 (略) 2024年执法业务培训计划表》,开展环境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8次。利用部、省、市开展的“交叉互查”“监督帮扶检查”等执法大练兵活动,共派出8轮次、14人次参加大气帮扶、交叉互查等执法活动,以点促面,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三是加大执法装备的投入和使用,提高执法装备水平。目前各中队均已配备VOCs检测仪、风速仪、无人机、测距仪等执法装备。同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系统等。四是提高专项行动和“双随机”检查成效。对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双随机”检查要求,执法人员精准查找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 (略) ,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七)关于“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成立高邮 (略) 案件立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 (略) 高邮 (略) (略) 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立案、撤案 (略) 罚程序,对因不符合立案条件和证据不足等撤案案件重点审查。二是针对《证据指南》《卷宗评查规则》《文书制作指南》已开展了5次执法业务培训,对卷宗 (略) (略) 罚卷宗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执法专题培训。同时,为增强企业的环保法治意识,开展了“精准”普法培训。三是严格执行《长江 (略) 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 (略) 罚清单》、 (略) (略) 《关于惠企纾困稳经济的若干举措》、 (略) (略) 《 (略) 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 (略) 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 (略) 罚清单》,加强轻微违法行 (略) 罚案件的法制审核,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我局出台了《 (略) 高邮 (略) 法制集体通案制度(试行)》,针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研究、讨论, (略) 罚案件、 (略) 罚案件执行二级审核、预审会制度。
(十八)关于“规范执法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 (略) 高邮生态环境综合 (略) 2024年执法业务培训计划表》,开展环境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8次,组织执法人 (略) 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测试,着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二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的通知》,严格落实省厅现场执法“八步法”工作流程,1-9月共开展8步标准执法1511次。三是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案卷质量管理系统”工作要求,建立案件交流机制,印发了《 (略) 高邮 (略) 法制集体通案制度(试行)》《关 (略) 高邮 (略) 案件立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试行)》,所有案件线上办理,确保“一案一卷”。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廉政提醒等方式,促进执法人员紧守底线、不踩红线。
(十九)关于“与第三方机构过度捆绑”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 (略) 高邮 (略)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委托流程,规范采购行为。 (略) 采购事项已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采 (略) 党组 (略) 政府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三是加强委托管理,经办科室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按要求明确保密条款,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成果引用)。
(二十)关于“中介服务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 (略) 高邮 (略) 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略) 办公室归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各业务科室为采购经办部门,由组织人事科对采购流程跟踪监督。二是已制定出台《 (略) 高邮 (略)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办法,并建立公平轮换制度。三是引导环评机构入驻“ (略) ”平台,动态调整入库环评机构, (略) 和国家、省、市通报中被列为“重点监督”“限期整改”“注销”“黑名单”等中介机构入库,截至目前已有22家企 (略) 选择环评机构。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制定《2024年度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手册》, (略) 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第三方环评机构。
(二十一)关于“项目工程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关于部分项目在询价、支付、收取保证金等方面”存在的个性化问题,涉及的4个科室已分别作书面情况说明,并经党组会审议,相关科室开展了有关制度学。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增加非现场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目前各中队均已配备VOCs检测仪、风速仪、无人机、测距仪等执法装备。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制定了《 (略) 高邮 (略) 关于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的工作方案》,利用 (略) ,分析研判后进行推送、派发。目前已推送问题线索258条,均已完成现场核查。
(二十六)关于“局党组对近年来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缺乏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韧劲,未把长期整改提升到新的高度。对 (略) 委常规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我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印发了《 (略) 高邮 (略) (略) 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责任人,并定期调度汇总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已印发《20 (略) 高邮 (略) 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党组会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略) 已明确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1名人员为专职党务工作者,局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提名及机关支部、 (略) 支部委员增补请示已于2024年8 (略) 级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机关支部、 (略) 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委增补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高邮 (略) 党组 (略) 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长效推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从严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高站位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目标和力度不减,整改不走样,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深化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经常性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号入座,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反馈问题实实在在整改到位,措施扎扎实实落地生根。
(二)高标准推动制度建立健全。持续深化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作为传导线贯穿其中。根据实际,着重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修复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不仅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制定好制度,更要将好的制度长效地运转,长效地坚持,营造依规依纪办事的良好风气。
(三)高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件件有分工,事事有人管。 (略) 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电子邮箱*******@163.com。
(略) 高邮 (略) 党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