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813号
邮 编:*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 (略) 宽城区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主厂房,设置2台875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74.4吨/时余热锅炉,现有2台600吨/天循环流化床焚烧炉转为一开一备,同步将2台44吨/时余热锅炉转为一开一备,停用1台500吨/天和1台650吨/天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停用1台40吨/时和1台45吨/时余热锅炉。在保持日焚烧能力2350吨/天不变,且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前提下,掺烧含水率约为60%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固体废物。配套建设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渣池间、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油库、飞灰稳定化车间、飞灰养护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辅助、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单日最大掺烧能力446吨,年最大掺烧量14.*吨,现有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保持46兆瓦不变。 | 强化入炉废物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入场前的分类和入炉前的分拣工作,掺烧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来源、成分、类别和处置方式应严格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日掺烧量不得超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446吨,严禁掺烧危险废物及其处理残余物,确保焚烧装置处置能力充足且不影响焚烧装置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焚烧炉烟气须经有效措施处理,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中标准要求后,经现有1根80米高烟囱排放。垃圾卸料大厅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后,排入焚烧炉燃烧处理。含尘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分别经5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强化二噁英全过程控制。焚烧启动过程中须采用有效的助燃方式加速升温,缩短烟气在二噁英产生温度区的滞留时间;控制物料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确保炉膛内焚烧温度在850摄氏度以上,并严格控制烟气停留时间大于等于2秒,确保产生的二噁英得到充分分解;烟气余热利用过程中,应在锅炉尾部配置急冷装置,使尾部的高温烟气快速降低到300摄氏度以下,防止二噁英再次生成;布袋除尘器入口处应加装活性炭喷射装置,提高对飞灰中残留二噁英的去除效率。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却系统补水,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冲洗和飞灰稳定化处理。垃圾渗滤液等须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污染物浓度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中标准要 (略) 北郊污水处理厂商定标准要求后,再与除盐系统反冲洗水等一并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密闭性能好的储罐及优质管材,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关注土壤中二噁英及重金属累积环境影响。定期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修编及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分析环境社会风险隐患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应对措施。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厂界外不小于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