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第三完全小学扩建德州镇果园小学工程
建设单位德昌县第三完全小学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地理位置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
说明
第三完全小学扩建德州镇果园小学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德州镇果园村5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1.25hm2(合18.76亩),总建筑面积*m2,建筑密度20.84%,绿地率35.40%。
本工程实际总占地面积为1.25hm2,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项目占地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实际2020年9月开工,2021年8月完工,实际建设总工期12个月。
总投资为4500.*元,土建投资3711.*元。
2022年6月, (略) 作为第三方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通过查阅资料、核查现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方单位认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有: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审批手续齐备,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规范;
(2)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全面落实,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m3、绿化覆土0.*m3、雨水管270m、雨水检查井3座、雨水口6个、排水沟1350m。植物措施:乔灌草绿化0.44hm2。临时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临时遮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临时措施,达到了施工期水土保持要求及目的;
(3)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运行正常。
(4)工程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23.*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为101.*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1.*元,与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一致;
(5)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1.25hm2与方案批复一致;
(6)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防治目标达到或超过批复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5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60%、表土保护率达到99.2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90%、林草覆盖率达到35.40%。
验收结论
(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手续完备;
(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后期管护责任落实;
(5)本项目不存在其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综上,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满足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排水沟进行清淤,确保排水设施畅通,加强植被的抚育管理,适时补植林草植被,确保其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其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