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乡属办公室:
根据《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略)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桐庐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夏 敏(党委书记)
张 权(党委副书记、乡 长)
副组长:王 潇(党委副书记)
张 一(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国钢(党委委员、副乡长)
唐炜海(纪委书记)
张 丽(党委委员)
华林祥(副乡长)
梁 毅(副乡长)
成 员:戴敬毅 刘青云 潘 莉 潘华丰 傅建军 何嘉伟 吴 科 潘 勇 徐灶金 陈学海 金 雯 毛亚君 陈亚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乡集镇办,唐炜海、梁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科为副主任,并担任大气防治工作联络员,戴敬毅、刘青云、潘莉、潘华丰、傅建军、何嘉伟、为组员。
附件:合村乡大气污染防治及巡查实施方案
合村乡人民政府
**日
合村乡大气防治及巡查实施方案
根据《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略)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保障“亚运会” 和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为重要契机,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精细化管理和区域协同治理,切实增强合村乡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奋力打造“生仙里”未来乡村幸福示范区。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合力推进大气防治工作,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确保PM2.5年均浓度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确保PM10年均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以下,真正做到山好、水好、空气好的美丽合村。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建设工地扬尘管控。
1.压实控尘责任,落实控尘设施。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78号)、《2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各类工地( (略) 政、建筑、道路、拆房及旧改等)落实专人管理。配备洒水作业设施,喷淋降尘设施进行降尘,便道清洁设施。
2.落实有效覆盖。对各类建设工地内或施工单位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应使用环保型土工布进行有效覆盖(裸土是指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土面或空置超过 24 小时的土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绿化。对其他物料、堆场、露天矿山、渣土区域,也应进行有效覆盖。
3.落实净车出场。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车斗覆盖完整。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对施工道路外围抛洒土方进行清理,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的道路卫生整洁(保持道路本色)。
4.落实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管控费用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费,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确定所需费用。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将文明施工费用予以单列。在支付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时,应当明确属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部分。
5.落实上墙公示。各类工地扬尘防控的具体措施、岗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确保责任到人,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运输和装卸渣土、砂石、土方、水泥、混凝土、砂浆等散装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并保持车身干净,防止扬尘污染,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加强对运输散装车辆的监管,并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村建办、相关项目办公室、各行政村
(二)全面推行道路扬尘管控。
对乡域内主要公路分老线和合大线进行洒水降尘,洒水车增加洒水频次,提高道路洒水覆盖面。
牵头单位:集镇办
(三)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治理。
依法落实相关办公室职责,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持续推进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指导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运维和清洗,强化对学校、医疗机构周边其他重点区域的油烟净化装置的监管,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依法严格证照审批,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建立相关职能办公室参加的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无证无照餐饮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引导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牵头单位:经发办、集镇办
(四)全面推行秸秆高效回收利用和禁燃
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举措,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露天禁烧,特别是小规模、小范围农户秸秆焚烧的管控。要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开展禁烧专项巡查,切实加强禁烧管控。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各行政村
(五)全面杜绝垃圾焚烧的行为。设定全乡域为垃圾禁燃区。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工地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工作的管理,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提高垃圾资源化处理率,及对大件生活垃圾的正确分解、回收处理工作。(如家具、席梦思;建筑工地上模板、木柱、其它等垃圾)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村镇办、各行政村
(六)加强其他废气污染防治
各行政村加大对村民烧炭行为的宣传和积极劝导,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利用其他减少大量冒烟的设备进行烧炭,做好控烟工作。
牵头单位:各行政村
三、巡查机制
建立乡、村两级大气防治巡查机制,建立“蓝天守护者”工作群,开展巡查,形成问题清单。
(一)乡级巡查制度
1.巡查人员:
吴 科、杨国军、刘青云、王卫东、戴碧峰、潘华丰、
钱 军、章聪慧、洪柏军、何嘉伟、陈立云、郑余成
2.巡查内容:
企业、建筑工地、道路、餐饮油烟、垃圾、秸秆焚烧、烧炭行为,并进行制止和劝导,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将巡查问题形成清单,有大气污染防治专班下派到各办、各行政村,及时整改并进行通报。
3.巡查时间:
(1)每星期一次,不定时对各行政村的空气环境污染源进行巡查。
(2)利用合村乡“乡村小脑”智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对各村空气环境污染源情况每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大气污染防治专班。
(3)住夜值班人员,负责对各行政村进行夜间空气环境污染源进行巡查,及时通报。
(二)村级巡查制度
1.专职巡查人员:
徐步升、毛君龙、翁永荣、李松青、周金荣、吴伟军
2.巡查内容:
对各自行政村进行建筑工地,道路、垃圾、秸秆焚烧、烧炭行为等污染空气质量的行为,并进行制止和劝导,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如需乡政府解决的相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上报乡政府相大气污染防治专班。
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