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13:1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09: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炜、林未、高青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 (略) 47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炜、林未、高青青 0591-* |
项目概况
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 (略)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隆招字[2024]053号
项目名称: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书招标项目编号:亿隆招字[2024]053号
致:福建省 (略) 、福建迅 (略) 、福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已被准建设,建设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晋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10%,发包价为*.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鼓山镇政府零星工程修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 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00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 (略)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04月2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 (略)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福建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 (略) 478号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邮编:*
电话:0591-* 联系人:张炜、林未、高青青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邀请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
方式: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 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00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 (略)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材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 (略) 478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 (略) 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张炜、林未、高青青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炜、林未、高青青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