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园区提升工程-原瑞华皮业厂区完善提升项目 行政监督部门: (略) (略) 住房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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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小微园区提升工程-原瑞华皮业厂区完善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 微 园 区 提 升 工 程 - 原 瑞 华 皮 业 厂 区 完 善 提 升 项 目 已 嘉 兴 市 南 湖 区 行 政 审 批 局 以 南 行 审 投 〔 2024 〕 156 号 ( 2410-(略)-89-01-(略)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性 资 金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科 双 创 产 业 园 ( 嘉 兴 )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科 双 创 产 业 园 ( 嘉 兴 )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银 信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小 微 园 区 提 升 工 程 - 原 瑞 华 皮 (略) 完善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978.2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878.97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878.97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该 项 目 拟 对 原 瑞 华 皮 业 整 个 厂 区 已 建 建 筑 物 ( 包 括 1# 厂 房 、 2# 厂 房 、 3# 厂 房 、 4# 厂 房 、 5# 厂 房 、 6# 厂 房 、 办 公 楼 、 宿 舍 楼 等 ) 的 外 墙 、 屋 顶 、 室 外 排 水 、 室 外 给 排 水 、 室 外 电 气 、 室 外 消 防 、 室 外 场 地 、 绿 化 等 进 行 改 造 。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略) ㎡ , 改 造 后 总 建 筑 面 积 (略).22 ㎡ , 主 要 建 筑 物 建 筑 面 积 分 别 为 1# 厂 房 6900.23 ㎡ 、 2# 厂 房 2622.55 ㎡ 、 3# 厂 房 2622.55 ㎡ 、 4# 厂 房 2622.55 ㎡ 、 5# 厂 房 2622.55 ㎡ 、 6# 厂 房 4054.4 ㎡ 、 办 公 楼 1592.25 ㎡ 、 宿 舍 楼 3262.14 ㎡ ; 绿 化 面 积 8424 ㎡ , 机 动 车 位 90 个 , 非 机 动 车 位 100 个 , 建 设 地 点 : 南 湖 高 新 区 , 原 瑞 华 (略) 。
2.2 招 标 范 围 : 小 微 园 区 提 升 工 程 - 原 瑞 华 皮 业 厂 区 完 善 提 升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改 造 工 程 、 道 路 工 程、排水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标准预算价 (略) 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5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 : //http://**.cn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本 条 款 须 在 投 标 承 诺 书 13 点 “其他”中进行相应承诺,招标文件格式中未写明的,须自行增加相应承诺)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 文 件 的 规 定 (即提供的电子证书具有本人手写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2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 (略) ;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上述3.5,3.10-3.14条内容 (略) 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 可,招标文件格式中未写明的,须自行增加相应承诺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 9 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2-11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 科 双 创 产 业 园 ( 嘉 兴 ) 有 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 兴 市 银 信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3339 号 A 座
地址:
嘉 兴 市 洪 兴 路 2399 号 宝 地 大厦 12 楼 1205 室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人:
谢烨晖
电话:
0573-(略)
电话:
(略)
邮箱:
/
邮箱:
*@*q.com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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