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
根据《关于对长山林场部分土地进行收储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镇徒自然资发〔2023〕50号), (略) 丹徒土地储备中心拟在项目区内进行经营性项目建设。
该项 (略) 丹徒区长山林场长山工区,拟使用林地面积为0.5783公顷,林地使用期限为长期。拟使用林地类型为用材林林地0.5481公顷、其他林地0.0302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5481公顷、无立木林地0.0302公顷,森林类别为重点商品林地0.5783公顷,权属均为国有林地。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在丹徒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为Ⅳ级保护林地。该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 (略) 级生态空间管控区,未发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 (略) 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伐现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做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说明。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已在被用地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映。现将有关材料(附后)随文上报,请予审核。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