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垃圾 (略) 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智慧环卫部分(ESXF-(略)QT-(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略)QT-(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垃圾 (略) 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智慧环卫部分已由咸丰县发 (略) 以咸发改审批〔2023〕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万(略)仟元整((略).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 (略) ”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实施内容为咸丰县垃圾 (略) 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智慧环卫建设(具体以项目清单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实施内容为咸丰县垃圾 (略) 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智慧环卫建设(具体内容以项目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无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中标人在接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完毕。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略).85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同一总(集团) (略) 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 (略) (网址: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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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
信息来源:http://**-31e5-4882-9(略)fda402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