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对<岳池县深沟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函》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岳池县深沟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44hm2,挖填土石方0.*m3,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166.*元。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4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土石方综合平衡方案,无永久弃方,不设弃渣场。
(六)同意方案报告书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列标准和额度,本项目总占地0.44hm2(即4405.46m2),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计征标准*/m2,共计*。请你单位按规定到岳池县税 (略) 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略) 435号)办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手续。
三、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土石方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应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规模以上弃渣场的,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自主验收有关情况和资料。按规定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并向我局报备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六、本行政许可仅用于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建设单位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岳池县水务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