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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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9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4,395,3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蓬溪南站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一、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3.3.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中“4)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办法: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签字确认的收方单、签证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规范计算工程量,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计取、人工费按川建价发〔2023〕35号调整。销项增值税按9%计取。材料价格按《遂宁工程造价信息》蓬溪 (略) 场信息价格、蓬溪县没有的信息价按《遂宁工程造价信息》 (略) 城区信息价执行。《遂宁工程造价信息》蓬 (略) 城区没有的材料价参考《遂宁工程造价信息》其他地区信息价,多地区均有价格以距离蓬溪县就近原则参考,新组价清单项综合单价考虑蓬溪县财评下浮后下浮5%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以上信息价都没有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由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询价,以认质认价方式报给发包人,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评中心、县财政局结算审核股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均按投标下浮率后计算。大开挖土石方工程按蓬溪县财政评审综合单价执行。信息价以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月的信息价为基准价。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以经县财政局结算审核股审核后的金额为准 。”变更为:“4)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办法: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签字确认的收方单、签证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规范计算工程量,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计取、人工费按川建价发〔2023〕35号调整。销项增值税按9%计取。材料价格按《遂宁工程造价信息》蓬溪 (略) 场信息价格、蓬溪县没有的信息价按《遂宁工程造价信息》 (略) 城区信息价执行。《遂宁工程造价信息》蓬 (略) 城区没有的材料价参考《遂宁工程造价信息》其他地区信息价,多地区均有价格以距离蓬溪县就近原则参考,新组价清单项综合单价按投标下浮率下浮计算。以上信息价都没有的材料和设备价格由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询价,以认质认价方式报给发包人,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评中心、县财政局结算审核股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均按投标下浮率后计算。大开挖土石方工程按蓬溪县财政评审综合单价执行。信息价以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月的信息价为基准价。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以经县财政局结算审核股审核后的金额为准 。”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1.设计费以中标价为准;2.建安工程费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除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结算时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工程量均根据经发包人、监理、过控确认的施工图、竣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签字确认的收方单、签证等按实际计算。全费用综合单价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与招标控制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确定。合同价款结算:(1)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经招标人、监理人、过控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费用价格清单)×(1-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与招标控制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的下浮率)+按规定记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变更估价+按合同约定可调整部分价格;(2)变更估价=以经审核的实际新增完成工程量×根据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确定对应工程内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1-下浮费率)+按规定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新增及重新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的下浮费率=财评下浮后下浮5%+投标下浮。”。变更为:“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方式计价。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结合项目工程实际,计价具体方式如下: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1、工程费用由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组成。 1)工程费用总价部分范围 工程费用中除单价部分之外的,均纳入总价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2)工程费用单价部分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2、工程总承包其他费范围 施工图设计费 3、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范围 工程总承预备费(暂列金额)”。 三、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中“(2)变更估价=以经审核的实际新增完成工程量×根据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确定对应工程内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1-下浮费率)+按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新增及重新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的下浮费率=财评下浮+5%+投标下浮”。 变更为:“(2)变更估价=以经审核的实际新增完成工程量×根据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确定对应工程内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1-下浮费率)+按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新增及重新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的下浮费率=投标下浮率”。 四、将ZBJ格式招标文件按补遗内容进行修改重新上传。ZBJ格式文件正文内容与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为准。 五、本项目有关其他附件补充上传。 六、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变更为:2024 年6 月 21日 9 时 30 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略) 2024年6月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