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那财采办【2022】121号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14日
二、澄清事项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1.因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合同业绩的分值权重与评标办法细节叙述的分值不一致,现将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合同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7分”变更为“合同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澄清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10号
联系方式:达瓦桑珠 *,晋美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1栋2单元4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