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 (略) 景谷县高桥水泥用石灰岩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景谷县高桥水泥用石灰岩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景谷县益智路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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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景谷县高桥水泥用石灰岩矿 | (略) 景谷县正兴镇帕庄社 | (略) | 普洱 (略) | 项目名称:景谷县高桥水泥用石灰岩矿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投资:1500万元 开采规模:根据2022年 (略) (略) 提交的《 (略) 景谷县高桥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2年)》查明资源量和矿山投资规模,本次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矿山生产规模为:160万t/年,为中型矿山。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产品方案:水泥用石灰岩矿; 建设工期: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共60天。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②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集中堆放并覆盖防尘布、完工后及时回填;③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产生及排放;④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2)废水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施工废水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3)噪声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①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00-14:00之间进行施工,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③施优化施工顺序,闲置设备应关闭,不空载运行;合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避免同时集中使用多个大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文明施工;④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防范措施①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由垃圾桶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堆放;②产生土石方暂存于原项目临时表土堆场内,后期可用于覆土绿化。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打扫,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全部清运拉走。 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优先建设项目露天采区截排水沟、完善工业场地外围截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内,减少水土流失;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施工中尽量减少破坏天然地表和森林植被,禁止在施工区范围外乱砍滥伐,任意破坏森林植被;尽量利用矿区已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施工便道;③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做到及时对场地绿化;④禁止滥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采取湿式凿岩方式,在凿岩的过程适量喷水,减轻凿岩粉尘产生量;爆破方式采用控制爆破,控制用药量,减少扬尘量和爆破废气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爆破作业,以减少粉尘污染;②采用洒水软管及雾炮机定期对运输道路、采矿区、工业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矿石开采及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③破碎车间、输送带作封闭处理,并在破碎车间内安装布袋除尘设备,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优质燃料,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定期检查、检修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⑤食堂配套安装1台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抽油烟机; ⑥采取边开采边恢复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减少扬尘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①办公生活区设置化粪池1座(容积4m3)、废水收集池1座(容积10m3)和隔油池1座(容积1m3),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晴天用于周边林地、绿化综合灌溉消耗,雨天暂存于废水收集池中;②在露天采场、工业场地设置截排水沟,采场下方设置一个容积为510m3的沉淀池,收集采场初期雨水;工业场地下方设置一个容积为240m3的沉淀池,收集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暂存于沉淀池,晴天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消耗。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维护,凿岩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其保持在良好的工况下工作,以此降低磨擦,减少噪声强度;②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特别是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部件,避免因个别部件的松动而产生的额外振动;③严格实施一天一班的工作制度,工作时间6:00-22:00,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 ④爆 (略) 专职爆破员进行操作,爆破作业集中在固定时段进行,午间休息时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爆破,爆破作业时必须向所有人员明确警戒范围;爆破采用多段微差起爆或目前广泛使用的“逐孔爆破”技术;合理选取爆破参数、单位炸药消耗量、起爆方案和微差间隔时间等;⑤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运输人员运输时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且将矿石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集中堆放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原项目临时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后期露天采场复垦。③所产生的废土主要为腐植土,部分用于覆土绿化,部分作为水泥配料使用,不单独布设排土场。剥离过程中产生的临时表土清运至原临时表土堆场。④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后运至 (略) 作为水泥生产原料。⑤项目化粪池运营过程中将会产生少量的泥污,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消耗。⑥矿山开采过程中的作业设备、机械和车辆,在使用及简单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定期委托云南 (略) (略) 清运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