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新津街道绿茵庄44栋401室不动产50%的份额
司法拍卖公告
特别提醒:网络司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加竞拍。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辅机构除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中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辅机构不得向意向购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 (略) 也不会向买受人收任何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5-*
安 (略) (略) 将于2025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新津街道绿茵庄44栋401室不动产50%的份额;产权证号为粤(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为157.31㎡,设计用途为住宅,所在层与总楼层为4/7层,东南朝向;户型:4室2厅1卫。
起拍价:*.64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拍 (略) 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公告期间对本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无法办理权属更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上述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交费之日起七日内 (略) 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水、电、煤气等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缴纳的在拍卖成交之前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安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马 (略) 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拍卖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提供贷款,详情咨询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黄经理,电话:*,有贷款意向的竞 (略) 出具承诺书承诺“贷款后若所竞拍的不动产无法办理过户及抵押登记的,接受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自愿向银行承担期间利息, (略) 直接退给贷款银行。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友情提示:(按7转人工)联系人:来拍法服;龚女士:0555-*
监督电话:0555-* 。
说明:
1.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 (略) (略) 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如无特殊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本院概不负责。
本院联系地址:安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
本公告在“ (略) (略) (http://**.cn)”同步发布。
安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