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年产#个枕头、#个靠垫、#个坐垫、#个颈枕、#张床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道 (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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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个枕头、#个靠垫、#个坐垫、#个颈枕、#张床垫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秋长街道白 (略) 1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59平方米。项目年产枕头#个、靠垫#个、坐垫#个、颈枕#个、床垫#张。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二)项目加温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 (略) 理后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 (略) 第 (略) 理厂进 (略) 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 (略) 理设施。脱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发泡、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MD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及表9,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打底、扣布、贴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喷淋浓水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七)项目生产车间设置不少于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配合当地规划部门做好该范围内用地的规划工作,该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集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项目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设置报警和紧急联动设施,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确保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